剑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9-05-31    浏览量:次    来源: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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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人大职能简介。

县人大机关是承担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能是:

(一)对全国、省、市人大下发的法律、法规草案,组织征求意见,并整理修改意见上报。

(二)对提交县人代会审议的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并提出报告;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初审并对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提出审查报告。

(三)对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本区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初步意见。

(四)对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县制定的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视察和检查。

(五)对本县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调查研究、视察和检查。

(六)组织人大代表评议县“一府两院”的工作。

(七)督促县人代会期间代表议案、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工作。

(八)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范围内的干部任免手续。

(九)组织县人大代表的选举和市人大代表的选举。

(十)联系县人大代表,组织代表视察、检查和接访选民活动,督促代表视察、检查和接访活动中提出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

(十一)联系在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及省、市人大代表,协助开展视察活动。

(十二)负责县人代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等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十三)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文件、报告的起草、印发,常委会公报、人大工作简报等的编辑印发和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

(十四)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十五)负责全国人大和内地省、市、县人大来参观接待工作。

机构职能

    1、办公室

     人大办公室是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领导下,开展人大各项活动的正科级综合办事机构。其职能是:1、承办县人代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的筹备和服务工作;负责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团的服务工作。2、承办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的议案;受主任会议委托,拟定有关议案草案。3、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向广元市人大常委会、中共县委的请示、报告;负责联系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及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有关工作。4、负责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纪要、保密、文电、档案、印信、图书资料管理。5、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及领导同志活动的具体事务;承担在县召开的区域性人大会议的接待工作。6、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行政接待事务、后勤保障、机关保卫工作。7、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8、负责记载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大事记;编写《县人民代表大会志》。9、办理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2、信访室

    人大信访室设立于1991年,由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管理,到2006年12月升格为县人大常委会内设的正科级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为:1、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做好承办、转办、催查、催办等工作。3、开展调查研究,为人大常委会的信访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3、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

    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是县人大常委会内设正科级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为:1、承办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县人大常委会、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的有关选举任免代表联络方面的议案,提出本工作委员会的意见和报告。2、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拟定有关选举任免代表联络方面的议案草案。3、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有关选举任免代表联络方面的议题准备工作,开展调查研究,起草调研报告及有关草案。4、承办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的有关事宜,组织任前法律知识测验、准备任免材料、颁发任命书等。5、指导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汇集整理选举工作资料。6、负责联系人大代表,了解代表变动情况,组织代表开展活动,督促、审查承办部门对县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7、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开展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代表评议、述职评议等工作。8、承办上级人大常委会下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9、负责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选举任免代表联络方面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督促落实工作。10、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对口部门;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

4、司法工作委员会

   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是县人大常委会内设正科级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为:1、承办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有关内务司法方面的议案,提出本工作委员会的意见和报告。2、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拟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方面的议案草案。3、负责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有关法制方面的议题的准备工作,开展调查研究,起草调研报告和有关决议、决定草案。4、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开展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代表评议等工作。5、承担上级人大常委会下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6、负责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法制方面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督促落实工作。7、办理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控告、申诉方面的信访件。8、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对口部门;指导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

 5、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

    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是县人大常委会内设正科级办事机构,其主要指责为:1、承办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的有关财政经济预算方面的议案,提出本工作委员会的意见和报告。2、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拟定有关财政经济预算方面的议案草案。3、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有关财政经济预算方面的议题的准备工作,开展调查研究,起草调研报告及有关决议、决定草案。4、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开展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代表评议等工作。5、承担上级人大常委会下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6、负责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财政经济预算方面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督促落实工作。

   6、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对口部门;指导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

7、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是县人大常委会内设正科级办事机构,其主要指责为:1、承办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的有关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的议案,提出本工作委员会的意见和报告。2、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拟定有关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的议案草案。3、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有关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的议题的准备工作,开展调查研究,起草调研报告及有关决议、决定草案。4、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年度作要点,组织开展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代表评议等工作。5、承担上级人大常委会下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6、负责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督促落实工作。7、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对口部门;指导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

8、农村工作委员会

    农村工作委员会是县人大常委会内设正科级办事机构,其主要指责为:1、承办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的有关农村方面的议案,提出本工作委员会的意见和报告。2、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拟定有关农村方面的议案草案。3、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有关农村方面的议题的准备工作,开展调查研究,起草调研报告及有关决议、决定草案等。4、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年度作要点,组织开展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视察、调查、执法检查、代表评议等工作。5、承担上级人大常委会下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6、负责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督促落实工作。7、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对口部门;指导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

9、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是县人大常委会内设正科级办事机构,其主要指责为:1、承办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的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议案,提出本工作委员会的意见和报告。2、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拟定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议案草案。3、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议题的准备工作,开展调查研究,起草调研报告及有关决议、决定草案等。4、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年度作要点,组织开展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视察、调查、执法检查、代表评议等工作。5、承担上级人大常委会下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6、负责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督促落实工作。7、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对口部门;指导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

   (二)剑阁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

2019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总体工作部署,充分履行法定职权,深入践行“寓监督于支持当中、寓监督于服务当中”的工作理念,努力提高人大工作水平,推动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生改善,为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建成川陕甘结合部县域经济社会现代化发展新高地贡献智慧和力量。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保持导向精确

1.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代表主体地位的人大工作导向,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自觉维护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确保县委的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贯彻落实,保证通过人大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人民意志,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谋大计、献良策、作贡献。完善重大事项报告机制,重点工作、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安排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 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正确领会县委意图,做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工作。

2. 全面保障推动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督促政府严格执行城市总体规划、重大投资项目、重大改革措施等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适时做出决议决定。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强化人大任命人员的任前资格审查和任后履职评议,使人大的任命工作建立在严格、负责、科学的基础之上,更好地督促被任命人员忠诚履职尽责。主动融入经济发展大局,围绕重大项目、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社会事业等中心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和工作评议,促进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二、突出监督重点,助推高质量发展

3.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全年安排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7个,分别是:关于2019年脱贫攻坚整县摘帽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关于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2018年审议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18年财政决算、审查批准县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的报告(草案)。

4.加强对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配合省、市人大完成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调研、执法调研和执法检查任务。

5.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积极适应信访工作新形势,完善工作机制,畅通民意表达及信访渠道,依法受理来信来访。坚持常委会领导接访制度,重大案件跟踪督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6.健全完善备案审查机制。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全面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水平,积极回应群众的审查建议和诉求,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扎实开展。

三、提升服务保障,发挥代表作用

7.深化代表学习培训。健全代表学习培训机制,提高对代表培训工作的认识,加强代表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增强人大代表的政治观念、法治观念和群众观念。进一步灵活培训形式,集中培训和分片、分组培训相结合,理论讲解与现身说法相结合,组织代表开展工作研讨、经验交流等活动,促进代表相互学习、相互提高、相互促进,切实提高代表素质,增强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8.加强和改进闭会期间的代表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活动、人大代表“百、千、万”活动及“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等专项活动。切实保障代表的知情权,不断丰富和完善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的途径。及时收集和征求代表对全局工作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建议,组织代表参加专题调研、集中视察、评议政府部门工作活动,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不断扩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执法检查、视察或调研活动的范围,为代表参政知政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大力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代表、联系选民”活动,面对面宣传政策及法律法规,交流履职经验,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帮助代表及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

9.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关于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切实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和联系,切实注重“两个转变”,即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变“闭门办案”为“开门办案”,更加广泛地接触人大代表,与代表面对面研究所反映的问题,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督促协调,坚持联合督办、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各委室归口督办等制度,着重在提高建议办成率上下功夫。加强对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专项督查,及时征求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看法,巩固办理成果,努力增强办理实效。

10.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切实发挥它们在联系服务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方面的优势,努力探索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亮点、新特色,增强全县人大工作整体合力。坚持和完善常委会领导分片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坚持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组织好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积极组织乡镇人大干部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工作保障,加强联系指导,开展工作交流,着力加强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标准化建设和乡镇、村社代表小组活动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水平。

四、强自身建设,打造“活力人大

11.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理解和体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巩固扩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党性观念、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前进动力。坚持党组成员轮流讲党课制度和党员学习制度,组织好新党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重大理论观点和重要工作部署,进一步丰富学习内容,优化知识结构,把改进学风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全面提升干部素质。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常委会党组工作和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厉行勤俭节俭,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常委会审议提供参考。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政治规矩。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反映民情民愿、积极维护民权民利。

13.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教育,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主导权,重视开展网络宣传,积极引导网上舆论,形成网上正面宣传强势。全面加强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县人大常委会中心工作和履职情况、人大代表履职典型和基层人大创新经验的宣传报道,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引导,增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进一步传递人大声音、宣传人大工作、服务代表履职。加强人大工作舆论阵地和宣传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扩宽人大宣传平台,办好《剑阁发展-人大代表在行动》电视栏目,探索建立剑阁人大微信公众号,健全人大工作信息员队伍,进一步密切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加强与省、市以及兄弟县区人大的沟通联系,深化与各友好县区人大的交流合作。

14.加强机关建设。深入开展“活力人大”建设,认真执行人大党组、人大机关党总支有关学习和活动制度,保证各项党员活动正常有效开展。适时组织开展机关干部职工喜闻乐见、参与性强的文体比赛活动,努力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风尚,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的交流互动,努力增强机关活力、提高机关凝聚力,努力把人大机关建设成作风优良、运转高效,充满活力的和谐集体,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15. 扎实开展精准帮扶。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安排,举全机关之力、尽人大所能扎实有效开展挂联帮扶工作。进一步健全县人大常委会脱贫帮扶工作的机制和组织机构,加强对挂联乡镇、村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力度,协调落实好帮扶资金,加强驻村工作队的管理,完善好驻村工作的保障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人大代表投身脱贫、参与脱贫的激情和热情,为全县如期实现脱贫摘帽目标做出人大应有的贡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人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人大2019年收支总预算5368715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536871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68715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5368715元,其中:基本支出3833715元,占71.41%;项目支出万元1535000元,占28.5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368715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68715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41743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6164元、卫生健康支出169607元、农林水支出105000元、住房保障支出136201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68715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 946878  ,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41743元占79.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6164元占13.34%;卫生健康支出169607元占3.16%;农林水支出105000元占1.96%;住房保障支出136201元占2.5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为2811743元,主要用于:县人大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580000元,主要用于表决系统及办公设备维修人大常委会工作经费人大宣传、人大公报专项经费文印费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预算数为45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调研、监督、研讨等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预算数为150000元,主要用于人民代表培训费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预算数为200000元,主 要用于代表活动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项):预算数为50000元,主要用于慰问代表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386822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

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类)预算数329342元。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169607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136201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预算数为105000元,主要用于:扶贫工作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人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33715元,其中: 

人员经费344239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39132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人大201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4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14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减少5%。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安排预算,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人大201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人大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县人大机关运行经费391320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7887元。

   ()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县人大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县人大无车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县人大通用项目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指单位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县人大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19剑阁县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剑阁县人大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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