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8-08-29    浏览量:次    来源:   
【 字体: 分享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拟订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3.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

4.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

5.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

6.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7.负责全县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组织开展重大项目稽查;

8.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定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9.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组织编制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组织拟定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10.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

11.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

12.推进可持续发展。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低碳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

13.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规划;

14.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县招标投标工作,按照职责权限对国家、省、市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15.拟定全县能源发展战略、总体规划、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协调全县能源建设的重大问题;

16.承担县重大项目稽查办公室、县以工代赈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实现110.15亿元,增长8.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9.53亿元以上,增长19.3%,创近5年最高水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50.61亿元,增长12.4%;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48亿元,同口径增长8.9%;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9.5%和9.8%。

二、部门概况

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单位本年收入合计320.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0.14万元,占100%;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减少30.64万元,下降8.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减少。

2017年单位本年支出合计32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0.14万元,占90.63%;项目支出30万元,占9.37%。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减少30.64万元,下降8.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0.1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0.64万元,下降8.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0.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0.64万元,下降8.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0.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7.72万元,占8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2万元,占11.22%;医疗卫生支出14.9万元,占4.65%;住房保障支出11.61万元,占3.6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支出决算为257.72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支出决算为35.9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决算为11.6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0.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4.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35.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55万元,完成预算96.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5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支出11.5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32批次,141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1.5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44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93万元,比2016年增加12.8万元,增长55.3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电脑、家具、打印机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

(三)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本部门未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明确性(5分)


合理性(5分)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目标管理(5分)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决算公开(2分)


绩效信息公开(2分)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评价结果应用(3分)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人才培养(5分)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合理性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资金使用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完成质量

5


完成时效

5


完成成本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社会效益(可选项)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公平效率(可选项)


使用效率(可选项)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总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预付及预收款项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发展与改革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发展与改革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险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其他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XLS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