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2017年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项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7-08-25    浏览量:次    来源: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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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民族经济开发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川财农〔2016〕229号)文件精神,经审查批准,秀钟乡柏堰村断头路、入户水泥路建设项目作为2017年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秀钟乡柏堰村断头路、入户水泥路建设项目

二、项目地点:柏堰村一组、二组及全村37户贫困户

三、项目建设时间:2017年8月至2017年10月

四、项目资金:项目总投资61.38万元。其中:采用村民投劳折资11.38万元;争取省民开办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项目资金50万元。

五、项目建设内容:柏堰村断头路1公里:一组宁维义至刘金礼处,二组邓远才至刘在春处,200余人出行的主要通道,计划建设成标准水泥公路,路基宽4米,有效通行路面3.5米。入户路1.4公里:全村精准贫困户37户,计划建成路基宽3米,有效路面2米。

六、项目补助环节:补助资金用于该项目砼C30路面水泥、砂石的购买和基础机械设备的租赁。

七、项目责任单位:剑阁县秀钟乡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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