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拟定和执行剑阁县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宏观经济分析预测和全县重大经济政策的制定; 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全县财力的建议。
2.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地方性财税法规的实施办法和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彩票的监管和发行规模的审核上报工作。
5.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组织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监督管理全县政府采购工作。
6.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及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县级机关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财政专户管理工作。
7.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8.政拨款,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9.会同相关部门管理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相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0.组织实施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11.负责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2.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13.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负责全县财政业务培训。
14.承担剑阁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5.承担剑阁县人民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6.承办剑阁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发挥财政职能,加强收入征管
一是狠抓财政收入。紧紧围绕2018年财税收入目标任务,按照年初预算安排的要求,定责任、定进度、定时限,确保组织收入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对当前完成情况和税源结构情况分析,截止11月底,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6618万元,占预算的77.88%,同比增加35%,增收128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9941万元,同比增加12.58%,增收2228万元。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主动加强与国家、省对口部门的沟通衔接,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及时向上级反映我县财政情况,尤其是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向上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和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三是积极落实财政政策。全面推进“营改增”工作,实现了税制平稳转换、征管有序交接、各行业整体税负只减不增,组织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开展涉企收费专项督查,确保普遍性降费政策落实到位。1至11月,税务部门累计减免税额10263万元,同比增加1805万元、增长21.34%。非税收入减收近1000万元。
2、优化支出结构,强化民生及重点保障
严格按照“两保一转”的财政支出序列,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优先保障民生政策落实。一是大力实施民生工程和切实办好二十件民生实事。截至目前,十项民生工程投入44398.64万元,实际拨付44398.64万元,占预算下达的100%;20件民生实事投入18553.38万元,实际拨付18423.38万元,占预算下达的99.3 %。二是强化四项基金营运管理。修订完善了《剑阁县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等制度。目前,我县四项扶贫基金总规模已达14423万元。三是围绕脱贫攻坚工作重心,强化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7707.2万元,全部用于保障脱贫攻坚。四是积极应对全县重点项目和工程。截止11月30日,评审中心完成了普安镇污水处理厂二期(PPP)项目等42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的评审工作,送审金额8.20亿元,评审金额6.96亿元,审减金额1.24亿元,审减率15.12%。
3、推进改革创新,提升管理绩效
一是深化预算编制改革,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和预算信息公开,将绩效管理各项规定落实到预算管理的全过程,全面提升预算编制的信息化、科学化、精细化。二是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降低要素成本和交易成本。2018年我县将对部分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退还金额达863.73万元,切实减轻企业办税负担。三是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健全风险预警制度,加快存量债务偿还。目前,系统内政府债务2018年全面置换为政府债券,并将隐性债务纳入政府债务监管系统管理。
4、强化风险防控、规范政府债务管理
一是完善制度。围绕化解政府债务,我县先后制定了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工作方案、2018年工作计划等办法。二是强化了政府举债行为的规范管理,建立平台公司债务报表季报制度,由县财政牵头对政府平台公司融资行为进行合规性审查,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将政府债务管控情况纳入绩效管理,实行政府债务余额限额管理。三是安排启动对全县乡镇和县级部门新增债务的全面审计,对违规举债行为进行问责处理。四是认真核实债务数据。截止12月5日,我县债务系统内债务为357867万元。
5、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与班子成员、各股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到各领导成员,把具体任务落实到各股室,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二是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把扎实开展“作风纪律深化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财政工作紧密结合,以“学”促“做”,以“查”促“改”,引导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把稳思想之舵。三是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着力完善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深入排查财政业务工作廉政风险点,逐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落实防控责任人。四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制度。把严肃财经纪律作为源头防腐的重要措施,深化财政监督检查,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严肃财经纪律和私设“小金库”等专项检查治理。
2018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组织要求、群众期盼和改革发展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不少的问题,面临诸多的困难和挑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县财政局机关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063.23万元、支出总计1096.9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减少174.83万元、主要减少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预算;支出增加52.45万元,增长5.02%。主要是支付上年普惠金融发展结转支出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063.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3.2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096.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2.23万元,占64.93 %;项目支出384.71万元,占35.0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63.23万元、支出总计1096.94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4.83万元、下降14.12%,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预算;支出总计增加52.45万元,增长5.02%。主要变动原因是支付上年普惠金融发展结转支出(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6.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2.45万元,增长5.0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6.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789.6万元,占71.9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26万元,占7.13%;医疗卫生支出31.25万元,占2.85%;农林水支出(类)172.71万元,占 15.75 %;住房保障支出(类)25.12万元,占2.2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96.9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577.6万元,完成预算100 %.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43万元,完成预算100 %.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159万元,完成预算100 %.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 %。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8.26万元,完成预算100 %。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1.25万元,完成预算100 %。
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
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0.71万元,完成上年结转的 100 %。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支出决算为25.12万元,完成预算100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2.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0.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31.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16万元,完成预算39.78 %,的主要原因是减少接待次数及人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16万元,占39.78 %。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3.公务接待费支出7.16万元,完成预算39.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8.02万元,下降52.82%。主要原因是减少接待次数及人数。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00批次,18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7.16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信息化建设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信息化建设项目政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项目按计划计划实施,完成数量和质量均得到有效控制,实施过程监管到位,项目组织管理水平总体较高,通过实施产生较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项目经费到位及时,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对资金的使用监管有效,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财政局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具体情况见附件2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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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财政信息化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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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剑阁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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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59 |
执行数: |
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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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59 |
其中-财政拨款: |
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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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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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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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财政资金监控管理,提升财政干部业务素养。 |
预期目标圆满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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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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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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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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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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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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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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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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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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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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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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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剑阁县财政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信息化建设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72万元,比2017年增加34.19万元,增长35.05%(或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扶贫结对帮扶力度加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财政局无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用于其他扶贫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项):指用于其他扶贫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剑阁县财政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 机构组成
财政局属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整体机构设置如下:
办公室、预算股、国库支付中心、农业股、经建股、 投资股、非税股、教科文股、会计股、行政政法股、企业股、社保股、乡财股、财监股、财评中心、人事股、政府采购管理股、政府债权债务管理办公室、农发办
二、机构职能
(一)拟定和执行剑阁县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宏观经济分析预测和全县重大经济政策的制定;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全县财力的建议。
(二)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地方性财税法规的实施办法和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彩票的监管和发行规模的审核上报工作。
(五)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组织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监督管理全县政府采购工作。
(六)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及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县级机关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财政专户管理工作。
(七)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八)负责管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九)会同相关部门管理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相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组织实施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十一)负责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十三)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负责全县财政业务培训。
(十四)承担剑阁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五)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财政局在编在岗人员68人。其中:行政编29人,参公编19人,事业编20人,无超编混岗的现象。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063.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3.2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6.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789.6万元,占71.9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26万元,占7.13%;医疗卫生支出31.25万元,占2.85%;农林水支出(类)172.71万元,占 15.75 %;住房保障支出(类)25.12万元,占2.29%。
收支不平衡原因:有上年结转资金。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8年,我单位按照《剑阁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完善了本单位预算绩效评价体系。严格预算编制,将各项收入完整列入部门预算,围绕本年度中心工作,统筹安排各项支出。基本支出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人员经费安排基本得当,业务工作与项目经费、人员经费安排配比率良好。严格控制支出开支范围和标准,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规范项目预算编制,未虚报项目内容。对项目支出设置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管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按照预算编报进行,无违规违纪现象。
(二)专项预算管理。
在预算编制过程中,按工作需要合理规划,预算编制结果符合相关文件政策要求。年初预算批复后,结合年度整体任务和预算批复数完成分配,进行预算公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参照预算编制时制定的绩效目标开展项目,保障资金安全和合理调整支付进度,基本达到了年初所定的绩效目标,无违规违纪情况。
(三)结果应用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照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而确保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要求,提升资金管理水平,促进资金绩效理念,增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8年,我单位根据单位工作实际,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良好,从预算到执行和收入、支出及信息公开,都能严格按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全年收支平衡,有效保证了机构运转,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存在问题。
从绩效评价看,部门支出预算和绩效评价工作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主要为:一是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转移支付资金略显不足,经费保障捉襟见肘;
(三)改进建议。
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严格执行预算;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
2018年财政信息化建设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2018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财政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广年。为给“节开支,保运转,促发展”提供平台支撑,财政加快项目实施,在财政管理支付环节查漏补缺,为服务“三大主战场”,为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县域经济新高地贡献财政力量。
项目实施:
1.提升优化各乡镇、部门支付和申报流程;
2.购买财务报表网站服务,更新做账软件;
3. 组织财政系统干部职工业务培训,实现财政队伍专业化软和实力提升。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按县财政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精神执行, 项目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程序合理,与政策要求高度相关;项目的管理比较合理,项目资金到位及时,使用按计划进行,项目的组织管理基本有效;项目效果良好,项目的绩效基本实现。
项目内容 |
自评得分 |
乡镇信息化建设 |
100 |
国库集中支付、 监控平台 |
100 |
财政干部业务培训 |
100 |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2018年是脱贫攻坚决胜之年,为增强县域发展财力支撑,牢固树立开源节支为民谋福理念,群策群力打好脱贫攻坚战,未来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扶贫资金监控系统,并做好平台建设和人员培训工作。
2、项目管理
项目资金全年共159万元,资金分配科学合理,资金使用科学规范。实行按进度拨款,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的范围、用途控制,坚持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由财务室进行把关以及核对,并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
3、项目绩效
项目实施后,经费到位及时,经费支出合理合规,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设立依据充分,并且目标明确,在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县域经济发展新高地中贡献了力财政力量。
(三)评价发现的问题
1、信息化保障制度不完善;
2、财务人员换岗相对频繁,业务培训不足。
(四)相关意见与建议
1、进一步加强数据监控平台建设和网络安全升级改造工作,完善信息化保障制度。
2、推进业务软件的培训、应用工作。加强干部信息化技能培训工作。
第五部分 附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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