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二、2018年重点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升,不断完善管理
加强思想和政治教育,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增强理论素养和政治素质,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定性和自觉性,进一步提高了履职水平和领导能力。首先是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我们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有关讲话,特别是来川讲话的精神,强化党员e家网上学习教育,正确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质内涵,并用其统领工作全局。通过学习,坚定了党的信念,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使自己在工作中能较好地遵法、守法、用法,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同时也使自己理解政策,把握政策的水平明显提高。其次,利用政治学习、暑假专题教育等途径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活动,按照县委和局党委要求,在全校扎实开展“四风”建设活动,要求学校党员教师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践行,努力使学校的校风文明、教风严谨、学风扎实、考风严格,努力打造规范化标准化校园,打造平安、书香、生态、信息、健康校园。通过书写师德学习心得体会、撰写师德论文等形式,坚持把师德作为评价和考核教师的首要内容,倡导顾大局、讲奉献、爱生敬业、依法从教,坚决杜绝教师队伍中的一切不良行为。三是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坚持学思结合、学用结合,将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领导工作的本领,提高了用科学发展观研究、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看名校特色,学管理经验,进一步树立了新的教育观念,更新了学校的管理方法,在校内完善了教师评聘职称、晋升职务考核细则,实行“学科组教研”模式,坚持开门办学的思路,规范办学行为。逐步完善教师考核和奖惩制度,进一步调动了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学校管理工作日臻完善,也更人性化。
(二)忠于职守、扎实工作、务求实效
(三)多措并举抓扶贫,凝心聚力奔小康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教育扶贫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教育扶贫管理工作,根据县委、县教育局文件精神,按照统一安排,紧紧围绕加快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步伐,我校积极推动落实各项帮扶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持力度,着力做好教育扶贫工作。首先我们多次组织教师下村入户,宣传教育扶贫政策,向老百姓发放宣传单,耐心解答老百姓提出的问题,让他们明白教育资助的对象、资助的标准,消除他们心中的疑虑;其次是深入建档立卡贫困户核实与采集学生就读信息,切实做到扶贫好政策深入人心,让每一位贫困学生享受到国家的补助、补贴,不让一个适龄儿童辍学休学;三是按政策做好贫困学生资助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作业本费,对学前“三儿”进行资助、对建档立卡贫困住校生给予生活补助、对高职、全日制大中专学生进行资助,积极兑现资助惠民政策,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了贫困户家中;四是为保障教育扶贫工作的开展,我们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有专人负责,确保教育扶贫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切实加强党建工作
作为基层党支部书记,我始终把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源动力,认真思考、谋划基层党建工作,认真履行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支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把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同安排、同部署,有效增强了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狠抓廉政建设
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强化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意识,以廉政文化进校园和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上寺小学校2018年收支总预算340.2197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上寺小学校2018年收入预算340.21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0.219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上寺小学校2018年支出预算340.21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2197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上寺小学校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40.219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0.2197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63.20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244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01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752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上寺小学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0.219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5.4997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263.2035万元,占7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2447万元,占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0186万元,占5%;住房保障支出15.7529万元,占4.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2018年预算数为263.2035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项):2018年预算数为44.24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7.01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5.75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上寺小学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0.21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5.7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4.45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上寺小学校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安排预算,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上寺小学校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剑阁县上寺小学校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剑阁县上寺小学校无车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剑阁县上寺小学贫困生生活补助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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