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林业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7〕238号)文件精神,下达给我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万元,现就具体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二、资金分配情况:
主管部门 | 整合项目 | 资金计划(万元) | 备注 |
县林业局 | 产业发展 | 100 | 统筹整合 |
监督电话:剑阁县林业和园林局 0839-6600050
剑阁县财政局 0839-6601878
剑阁县林业和园林局 剑阁县财政局
2018年8月8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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