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红十字会接收社会捐赠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2-02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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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剑阁县红十字会将全力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做好社会各界爱心捐赠接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接收急需物资

接收当前疫情防控急需的物资,主要包括: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N95口罩、防护服、护目镜、医用帽、手术衣、防冲击眼罩、防护面罩、乳胶手套/丁腈手套、鞋套/靴套、速干手消毒液、84消毒液/消毒泡腾片、过氧乙酸、手持红外体温测试仪、酒精、诊断试剂等。

其中:部分防护物资(耗材)需符合或高于下列国家标准

1.医用N95口罩GB19083-2010(1860或9132)

2.医用外科口罩YY0469-2011

3.防护服GB19082-2003、GB19082-2009《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所有捐赠物资均要求渠道正规、资质齐全,保质期在6个月以上,由正规企业生产,包装完好无污损(因药品的特殊性,个人购买的零星药品等暂不接收)。

二、接收社会捐款

(一)银行通道

账号:22290101040005477

户名:剑阁县红十字会

开户银行:农行剑阁支行

(二)所有社会捐款请备注“新冠病毒肺炎防控”捐款。

三、联系方式

物资接收联系人:何政先   13648125578   0839-6602918

捐款接收联系人:罗剑琼   13981243832   0839-6602276

四、重要说明

(一)为方便开具捐赠票据,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款(物)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

(二)所接受的捐赠款物不提取任何费用,全部严格遵循捐赠人意愿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或开展相关人道救助。

(三)剑阁县红十字会将依法依规在剑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示捐赠接收及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2020年2月2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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