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剑阁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16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 字体: 分享到:

剑府办函〔2014〕27号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4年剑阁县安全生产工作

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剑门关景区管理局,县级有关部门:

2014年剑阁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对涉及本乡镇本部门的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进度安排,认真抓好落实。对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要强化沟通协调,积极配合,推进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2014年剑阁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15

 

附件

 

2014年剑阁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类别

工作项目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基层基础建设

1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认真落实201349十届省委常委会第35次会议精神,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提请同级党委每年听取2次以上安全生产工作汇报,认真研究解决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

2、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力量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

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建设,强化县、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力量的配备,优化职能配置和队伍结构。

加强驻矿安全监督员的管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3、加大安全投入力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安全工作的投入力度,并严格资金监管。

开展对企业执行安全费用政策的专项执法检查,确保企业将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到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4、建设安全社区

全年建成四川省安全社区2个;建设广元市安全社区4个。

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应按照县上有关部署和要求,主动将有关项目、资金向对口联系的安全社区创建单位倾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县安监局,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综合监管

5、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

研究制定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的管理办法,对安全生产严重不达标的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将安全生产信用等级与土地、税收、保险、信贷等政策挂钩联动。

继续深入推进全县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天然气、交通、建筑施工、烟草、商贸、旅游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其他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加强企业安全制度、安全台帐、安全培训、安全规程等基础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到位。

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联合审查、信息通报等制度。加大重点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的监察执法力度。

县级主管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的审查验收、备案、告知、联审机制。

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6、强化对央属、省属广属和县属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参照《中央在川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川安委〔200736号)等办法,制定我县央属、省属、市属、县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建立央属、省属、市属、县属重点企业安全监管台账。

县安监局,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7、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制度。

集中3个月的时间开展一次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

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暗查暗访,并做好检查记录。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8、深化“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

由县政府安委会统一指挥,有关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参加,每季度确定12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全县集中统一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9、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认真贯彻《四川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办法》(川办发〔201354号),督促建立企业隐患治理信息台账和监管监察检查信息台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和信息系统,按期自查自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到2014年底前全县所有行业、乡镇(街道)、生产经营企业,基本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推动安全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评价、销号、统计、检查、考核等全过程的闭环管理,逐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

坚持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与公示制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重点行业领域

10、强化煤矿安全监管

加强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县经信局,县煤管办

按照规划和统一布局,统筹开展兼并重组工作,严格控制企业规模(不低于30万吨/年)。

县经信局,县煤管办,国土资源局

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研究制定煤矿隐蔽致灾因素实施方案和实施意见,建设1个示范矿,开展水患隐蔽致灾因素全面普查试点。

县经信局,县煤管办

进一步推进瓦斯防治工作。

县经信局,县煤管办

强化安全基础工作。强力推进煤矿标准化、机械化建设。

县经信局,县煤管办

开展煤矿矿山安全“双七条”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县经信局,县煤管办

11、继续实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攻坚战

全年依法关闭(退出)金属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17处。

开展非煤矿山“五个一”工程试点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经信局,县工商局

12、深入推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各项工作

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研究制定治理超载超限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因超载超限引发事故比例下降25%以上。

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机局

依据《四川省2013-2015年公路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实施方案》(川交发〔201384号),加快推进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全年至少完成120公里

县交通运输局

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认真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的通知》(川府发〔201360号)和《广元市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建设标准》(广安办〔201413号),以乡镇公安派出所为依托,加强乡镇交管办建设,设立公共服务岗位,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设立公共服务岗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聘请35名专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落实相应的经费和装备。在重点村,设立劝导点,配备12名交通安全劝导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提醒。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比例明显下降。

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建立健全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平台。整合公安交管、交通运政、路政信息系统(平台),构建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违法违规驾驶人“黑名单”和行业退出机制。

县公安局

加快道路交通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力争实现重要国、省道路全监控,并逐步覆盖重特大事故易发、频发的危险路段。

县公安局

在全社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特别是驾驶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3、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继续推进加油站和烟花爆竹仓库安全条件改造。

深入开展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涉氨、涉氯等行业专项整治。

县经信局,县安监局

14、加强特种设施设备安全监管

建立特种设施设备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解决特种设施安全监管重大问题;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特种设施设备操作人员持证率98%以上、定期检验率98%以上;无特种设施设备较大事故。

县质监局

15、加强其他安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石油天然气、城市燃气、重点工程、学校、农机、商贸、旅游、电力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宣传教育

培训

科技

16、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岗前培训

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重点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全面推行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全县全年安全培训人数不少于800人。

县级有关部门

17、加强安全监管人员专题培训

组织开展新任安全监管监察人员、驻矿安监员任职资格培训与继续教育。

县级有关部门

18、加强安全宣传

建立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确定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阶段性工作重点,整合媒体和社会资源,加大对安全生产正反典型的宣传力度。

组织开展2014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19、提升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水平

整合全县安全生产技术力量,推广先进实用安全技术,推动“专家驻点、专业托管、技术推广、智力帮扶”进基层服务常态化。

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职业安全

健康监管

20、加强职业卫生基础建设

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力度,申报率达到80%以上。

以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煤炭、石英砂、木制家具等行业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执法检查,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严肃查处职业危害事故。

深入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达标率达到70%以上。

县安监局,县卫生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应急救援

21、加强应急救援实战能力建设

修订全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抓好央属、省属、市属和县属重点监管企业预案的备案管理。

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相关制度,开展应急救援实战性综合、专项演练和技术比武,每年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事故实战型综合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县应急办,县安监局及县级有关部门

责任追究

22、严格问责

严格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探索实践从重从快追究责任;强化事故警示教育。

研究制定将重大安全隐患作为事故监管的办法,将事后追究问责向事前防范延伸,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单位和人员严格问责。

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效能问责范畴。

县安监局,县监察局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