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我单位是一所完全小学校。有教学班7个,学生253人。教职工25人。其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是实施义务教育教学,促进教育全面均衡发展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顺利完成部门决算及绩效评价工作。
二、部门概况
剑阁县金仙小学校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剑阁县金仙小学校本年收入合计343.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3.43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6年剑阁县金仙小学校本年支出合计34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43万元,占94.18%;项目支出20万元,占5.8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剑阁县金仙小学校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43.43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1.03万元,增长13.5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剑阁县金仙小学校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3.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1.03万元,增长13.5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剑阁县金仙小学校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3.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279万元,占81.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6万元,占10.18%;医疗卫生支出18.68万元,占5.44%;住房保障支出10.8万元,占3.1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205(款)0202(项):2016年决算数为2279万元,完成预算100%。
2.科学技术(类)***(款)***(项):2016年决算数为0万元。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2016年决算数为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项):2016年决算数为34.96万元。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0502(项):2016年决算数为18.66万元,完成预算10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剑阁县金仙小学校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3.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1.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0.77万元、津贴补贴20.24万元、伙食补助费0、绩效工资81.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96、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62、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48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抚恤金0、生活补助36.36万元、医疗费0万元、奖励金0万元、住房公积金10.8万元、提租补贴0万元、购房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74万元。
公用经费21.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65万元、印刷费3.41万元、咨询费0、手续费0.2万元、水费1.46万元、电费1.54万元、邮电费0.46万元、取暖费0、物业管理费0、差旅费3.8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1.84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1.78、公务接待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72万元、福利费1.8万元、其他交通费0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剑阁县金仙小学校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剑阁县金仙小学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剑阁县金仙小学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剑阁县金仙小学校公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效果良好。
八、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2010201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01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10204政协会议指政协机关全年召开的各类会议经费支出;2010205委员视察指根据年度视察计划组织委员视察工作的经费支出;2010299其他政协事务支出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住房保障: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附表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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