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司法局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调整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公方式的
通 告
广大人民群众:
根据省、市、县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文件精神和防疫工作安排部署,为尽量避免人员流动对防疫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经县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公方式予以暂时调整,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暂停开放式办公,改为电话、网络方式办公,调整时间视疫情防控需要确定,另行通知。
二、调整期间需公证咨询服务的,请拨打县公证处电话;0839-5208559,或拨打公证人员电话:王镭潼:18080681895,梁凤彩:18169776029进行公证服务咨询。
三、县公证处目前不具备现场办证所需的防疫条件,也无电话、网络办证的设施和手段,故暂时无法提供窗口服务,办理时间须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由公证处咨询电话随机通知。
四、调整期间需法律援助咨询服务的,请拨打县法律援助中心电话:0839-6603148,或法援中心工作人员电话:刘律师:13981253570进行法律援助服务咨询。如另需法律咨询的,可网络登录“12348法网”,进行网络咨询。
五、因受县法援中心不具备防疫条件和县人民法院案件立案受理工作方式调整的影响,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批工作视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确定,另行由法援中心咨询电话随机通知。
目前我县防疫工作正全面开展,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已全力投入到防疫工作当中,请广大人民群众与我局全体干警一道共克时艰、战胜疫情。
因此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剑阁县司法局
二〇二〇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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