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剑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是由政府举办,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为妇女儿童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专业机构。坚持以群体保健工作为基础,面向基层、预防为主,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在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的同时,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按中央及省下达的任务数按质按量完成农村妇女免费服用叶酸、免费婚检医学检查、免费孕前医学检查、艾滋病防治工作、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等专项项目。对全县高危孕产妇及儿童进行管理。加快新院区的建设。完成对全县妇女儿童常见病的诊治。
二、部门概况
剑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是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收支总预算794.8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794.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4.8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794.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6.26万元,占93.9%;项目支出48.59万元,占6.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94.8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4.8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0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9.74万元、农林水支出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9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94.8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969.71万元。主要是婚检孕检预算项目减少。及2017年部门预算中含医院收费收入8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08万元、占12.5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9.74万元、占74.2%,农林水支出0.5万元、占0.06%,住房保障支出32.98万元,占4.15%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8年预算数为100.0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2018年预算数为589.7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医疗保险,单位三公经费公用经费及婚检孕检等要求县级配套的项目经费。
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脱贫攻坚工作经费(项):2018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经费。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32.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94.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7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7.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救护车4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救护车4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县人社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8.59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县人社局机关退休人员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困难补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单位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县人社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
表4. 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
表4-1.部门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
表4-3.一般公共 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