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已失效)

发布日期:2016-10-18    浏览量:次    来源: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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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发〔2016〕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广府发〔2015〕23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明确各相关单位的具体职责,构建我县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保障粮食安全责任

  县级有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切实承担起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粮食生产、储备和流通能力。主要责任是:严守耕地红线,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产量;落实和完善粮食扶持政策,抓好粮食收购,调动和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完善储备粮管理制度,落实粮食储备和粮食风险基金规模,确保储备粮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良好、调用高效;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加强粮食流通能力建设;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促进粮食产业健康发展;完善区域粮食市场调控机制,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大力推进节粮减损,引导城乡居民健康消费。

  二、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9.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0万亩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规范耕地占补平衡,严格实行耕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和“占优补优”。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采取综合措施提高耕地基础地力,提升产出能力。加强耕地保护政策和制度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全面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二)狠抓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整合涉农资金,集中连片建设一批旱涝保收的稳产区、先进技术的应用区、创新机制的先行区、绿色增产模式的示范区。加快已建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抓紧完成现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提高渠系配套能力。大力发展节水灌溉,着力扩大灌溉面积,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三)提高粮食生产科技水平。将提高粮食单产作为主攻方向,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粮食生产科技创新与推广运用,努力提高科技对粮食生产的贡献率。培育和推广“高产、优质、多抗”粮油品种。推进标准化的高产高效、绿色环保技术模式。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施用有机肥和秸秆还田。加强农业气象灾害防御、有害生物和病虫害防控等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大力推广粮食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

(四)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落实《中共剑阁县委 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的通知》(剑委〔2016〕27号),积极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对粮食仓储、加工、烘干、晾晒等设施建设给予支持。采取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等措施,推行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等粮食生产经营服务形式,积极发展粮食社会化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具备条件的经营性服务组织承担粮食领域公益性服务。

  (五)抓好粮油收购保护种粮积极性。落实和完善储备订单粮食收购直接补贴政策。合理设立粮食收购网点,优化收购服务,方便农民售粮。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主导作用,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参与粮食收购。支持农业发展银行对符合贷款条件企业提供政策性收购信贷资金,鼓励商业银行为粮食收购企业提供信贷服务。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转圈粮”和“打白条”、压级压价等坑农害农行为。

  三、切实落实地方粮食储备

  (一)完成地方储备粮增储任务。严格按照省、市政府下达的地方储备粮规模和到位时限,及时落实粮源、仓容和资金,充实县本级粮食储备。落实储备粮费用、利息补贴资金,建立储备粮保管、轮换费用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轮换管理和库存监管制度,大力提高科学保粮水平。县财政要根据增储计划及时足额将储备粮所需费用及贷款利息列入财政预算,新增补贴支出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积极争取省级财政粮食风险基金专项补助。创新地方粮食储备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参与地方粮食储备相关业务。

  (二)加强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尽快建设布局合理、功能齐全、与本县粮食收储规模和保障供应要求相匹配的仓储物流体系。维护和完善国有粮食企业购销仓储网点设施,加快“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国有粮食企业闲置房地产政府收储或商业盘活变现收入,专项用于国有粮食部门基础设施建设;每年从县级粮食风险基金中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对储备粮收购和储存网点设施进行维修。严格执行《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确需拆迁的,必须经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先补建后拆迁。

  四、大力发展粮食流通产业

  (一)完善粮食物流网络。将粮油供应网络建设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将剑门关粮食综合物流园区建设纳入全县“十三五”重点项目,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和建设资金,加快征地和项目审批进程。大力推广散粮、成品粮集装化物流方式,引导购销企业联合运营,打造跨区域的粮食物流通道。积极参与培育公益性成品粮批发市场工作。

(二)推动粮食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利用我县地理环境和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基地的优势,着力培育一批高端化、差异化、个性化的知名粮油品牌,提升我县粮食产业市场竞争力。运用循环经济模式,大力推进“种植基地+低温仓收储+标准化粮油精深加工+饲料生产+养殖园区+城乡放心粮油连锁配送”粮食产业链工程建设,实现粮食从生产、收储、加工、销售无缝化连接,提升产品附加值,提高粮食产业经营效益。大力支持高端特色粮油产业发展,培育壮大一批粮油类产业化龙头企业。

  五、全面保障粮食市场供应

(一)巩固和拓展粮食产销合作。要根据产销余缺情况,按照互惠互利原则,建立紧密稳定的产销关系。重点支持网上粮油交易平台建设,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新型粮食流通业态。按照“多企联合、互惠互利”原则,积极做好企业引粮入川工作,确保总量平衡和品种调剂。

(二)建立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按照“布局合理、设施完备、运转高效、保障有力”要求,到2020年底前,每个乡镇建成1个粮油应急供应网点;人口集中的社区,每3万人至少有1个粮油应急供应网点,并配套相应的应急加工企业、储备设施和配送中心。加强军粮供应体系建设。重点加强边远山区粮油收购、应急供应、放心粮油配送网点建设,确保严重自然灾害或紧急状态时的粮食供应。

(三)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实行全县粮油质量统一监管制度,加强对各类粮食经营户粮油质量检测工作。2018年底前,在城乡全面建立“放心粮油”供应网络。加快推进粮食检测体系和检验监测能力建设,采用先进、快速检验手段和技术,掌握原粮卫生安全状况。加强对农药残留、重金属、真菌毒素超标粮食的管控,建立污染粮食处置长效机制,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进入口粮市场。健全粮食产地准出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

  (四)加强粮食市场监管。加强粮食监测预警,健全粮食生产、流通、加工和消费调查统计体系,督促各类涉粮企业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有关规定。加快建立粮食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和粮食市场监管协调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粮价、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计量作弊等扰乱粮食市场秩序的行为。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队伍建设,提高执法素质和能力。

  六、强化保障措施和监督考核

  (一)深化舆论宣传。围绕建立健全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工作措施等内容,制定宣传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加强爱粮节粮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爱粮节粮宣传教育,大力普及营养健康知识,引导城乡居民养成讲健康、讲节约的粮食消费习惯,形成厉行节粮的社会风尚,制止粮食浪费行为。

  (二)严格督查考核。县农业局、粮食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监督考核方案,定期开展考核工作,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扬,对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重大情况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附件: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县级部门职责分工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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