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为深入推进示范创建集中命名活动,达到良好的示范效果,剑阁县民政局召集县综治办、县司法局、县妇联召开了村级法治示范创建工作协调会。同时邀请县依法治县办到会指导法治示范创建工作。
会上,为进一步明确村级法治示范创建名称、创建标准、命名范围,各参会单位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最后,县依法治县办杜清泉主任综合大家的意见,提出了村级法治创建要求:一是整合名称,防止重复。将“依法治村示范村”、“平安村居”统一命名为“平安法治(扶贫)示范村”;二是根据实际,完善标准。结合以前县上出台的创建标准各部门结合实际,再进一步修改完善;三是明确重点,全力推进。结合法治扶贫,今年村级法治示范创建命名范围重点是2016年、2017年脱贫的贫困村,到2020年确保所有贫困村全部创建成平安法治(扶贫)示范村。(宣教股 蹇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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