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高考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指导方案

发布日期:2020-07-03    浏览量:次    来源:四川日报   
【 字体: 分享到:

7月2日,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四川省2020年国家教育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方案》出台并明确,所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进入考场就座后,由考生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

根据《方案》,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等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教育主管部门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根据《方案》,发生过疫情的学校,原则上不做考点使用;各考点学校根据考生人数设置发热考场,原则上每30个普通考场设置1个发热考场,但每考点不得少于3个发热考场。

在防护方面,考生进出考点、考场时均需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由考生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