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发布日期:2017-09-02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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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7年9月1日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广元市通过走访调查,广元市剑阁县王河镇场镇(华阳社区)面积3.4平方公里,有大小街道8条,人口359户769人;有保洁人员6人,城管人员3人,垃圾清运车1辆,垃圾收集房7个。西河流域支流任家沟河沿场镇外缘自南向北,经柘坝乡汇入西河流域,非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场镇居民饮用水水源地为鸣凤水库。
信访反映“未修建公共厕所,环境脏乱差;王河河水污染严重”问题,情况属实。1.王河镇场镇建有公厕2处(政府广场和镇医院后各1处),虽对外开放,但未在显眼处设置导向指示牌,非场镇群众不能找到公厕位置。2.王河镇场镇背街小巷存在杂物乱堆、垃圾乱扔乱倒现象。今年5月和第2季度剑阁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督查排名,王河镇均被排在一般建制镇倒数第一位(剑城乡治办〔2017〕8号、剑城乡治办〔2017〕13号)。对此,剑阁县对该镇进行了通报批评,并限期进行了整改,但仍未形成有效的常态化管理机制。3.场镇没有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滞后,雨水和污水混合后直接排入河道,造成了河道中河水污浊,水质较差。
责任部门:剑阁县政府;责任领导:剑阁县政府县长 张世忠;责任人:左光明。
处理和整改情况:
1.在场镇显要位置设置公厕导向指示牌,同时免费开放场镇各站所和医院的厕所。(责任单位:王河镇人民政府,责任人:左光明,已于2017年8月29日完成)

2.对场镇及背街小巷进行全面彻底的环境整治,清除垃圾和杂物,规范环境秩序,建立健全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切实改善场镇人居环境面貌。(责任单位:王河镇人民政府,责任人:左光明,已于2017年8月29日完成)
3.对河道进行清淤治污工作,清除河道垃圾杂物和污泥,在河道中投放生石灰改善河水水质。(责任单位:王河镇人民政府,责任人:左光明,已于2017年8月29日完成)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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