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门关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剑门关镇人民政府2019年重点工作
工作目标:实现全镇国民生产总值达5.2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达1.6亿元,工业总产值达8000万元,旅游总产值达2.8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8000万元,其中民间资本固定资产投资达5000万元,项目投资增长15%以上;实现税收1200万元,公共财政收入达1200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达28000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以上,贫困村人均集体经济收入达20元以上。奋力冲刺,赢取脱贫攻坚初战告捷。以产业脱贫为先导,于2019年3月底,高质量完成大房村千亩桃园产业园区建设任务,持续巩固好全镇贫困户224亩果蔬小庭院以及桂花村280亩、双旗村320亩、剑城村300亩特色产业示范园发挥经济效益,继续推进实施好贫困户户办庭院经济和贫困村特色产业园区发展工作,同时带动全镇非贫困村特色产业同步推进;要以贫困群众住有所居、居住安全为目标,严格科学规划选址,严守政策红线底线,强化质量安全监管,高质量完成全镇易地扶贫搬迁和DC级危旧房改造总任务。
统筹谋划,扎实推进实施乡村振兴。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始终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着力破解乡村振兴瓶颈制约,助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切实推进城乡融合互动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创新驱动,全力推动农旅融合发展。
始终把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致富摆在“三农”工作的核心位置,强化科技创新驱动,不断优化乡村旅游、烤烟、核桃、剑门土鸡、果蔬等产业的布局和发展,推动传统产业优化转型升级和农旅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切实提升现代农业和旅游服务业融合发展水平。要依托资源区位优势,充分发挥好剑门关景区边际效应,大力培育发展剑门豆腐、剑门土鸡、民宿度假、健康养老、演艺游乐、特色旅游商品经销等现代旅游服务业,积极为全镇群众持续增收奠定基础,为改善剑门关大景区环境助力。
全域联动,强力实施文旅兴镇战略 。以创建全国旅游休闲型特色小镇为目标,不断强化古镇功能配套升级,大力推进城乡景镇规划建设融合管理,强力实施文旅兴镇战略,推动全域乡村旅游强劲发展。要紧紧抓住华侨城接管运营剑门关景区重大机遇,大力引导扶持发展生态康养产业、乡村旅游服务业、民宿观光度假产业。积极作为,主动配合,为华侨城旅游建设项目落地、双旗-剑城村级阵地和乡村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建设及乡村民宿旅游观光等项目的实施提供全方位服务,为带动发展全域乡村旅游奠定坚实基础。持续保障,增进民生福祉社会繁荣。
推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要把就业作为最大的人生,努力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大力开展劳务输出、种养殖技术、旅游服务标准规范等职业技能培训,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要进一步完善落实城乡社会救助制度,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进建立农村留守儿童、老年人和妇女的关爱服务体系,发挥好日间照料中心和敬老院作用。
依法治镇,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开展“法律七进 ”活动,全力推进法治剑门建设,努力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要依托村规民约,着力开展村(社区)自治活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善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推进依法治理,确保全镇发展生动、安定团结、和谐稳定。
二、单位基本情况
人员情况:剑门关镇人民政府总编制数35个,其中行政编制21,工勤编制3,事业编制9。在职人员总数43人,其中行政人员20人,事业人员21人,工勤人员2人。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剑门关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主要包含:行政、文化广播站、村建所、企业办及14个村级委员会和2个社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门关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剑门关镇人民政府2019年收支总预算9000372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82347元,主要原因:一是加强了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二是第一书记经费下达组织部,未下达乡镇;三是烟叶今年乡镇预算还未下。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门关镇人民政府2019年收入预算900372元,其中:上年结转0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00372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门关镇人民政府2019年支出预算9000372元,其中:基本支出8581972元,占95%;项目支出418400元,占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门关镇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000372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82347元,主要原因:一是加强了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二是第一书记经费下达组织部,未下达乡镇;三是烟叶今年乡镇预算还未下。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00372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5812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6816元、卫生健康支出261885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87234元、城乡社区支出527333元,农林水支出3505499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56220元、住房保障支出16726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门关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000372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282347元,主要原因:一是加强了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二是第一书记经费下达组织部,未下达乡镇;三是烟叶今年乡镇预算还未下。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58125元,占比30.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6816元,占比7.08%;卫生健康支出261885元,占比2.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87234元,7.64%;城乡社区支出527333元,占比5.86%;农林水支出3505499元,占比38.9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56220元,占比5.07%、住房保障支出167260元,1.8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2758125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包括办公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9年预算数为636816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
3.卫生健康2019年预算数为261885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2019年预算数为687234元,主要用于:文化广播站相关费用。
5.城乡社区2019年预算数为527333元,主要用于:村建所相关费用。
6.农林水2019年预算数为3505499元 ,主要用于:村级相关费用。
7.资源勘探信息等2019年预算数为456220元,主要用于:企业办相关费用。
8. 住房保障2019年预算数为16726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门关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581972元,其中:
人员经费650306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078911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门关镇人民政府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4435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4435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4.9%%。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用餐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都为0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门关镇人民政府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门关镇人民政府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剑门关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078911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323002元,减少13.4%。主要原因是控制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剑门关镇人民政府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剑门关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剑门关镇人民政府50000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镇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镇文化站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镇村建所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行政运行(项):指镇村干部工资及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企业办干部工资及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储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19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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