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剑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承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节约资源以及交流干部周转房管理等职责。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切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坚持“细节成就安全、纪律锻造队伍、标准提升形象”工作思路,着力巩固深化改革成果, 充分发挥机关事务管理职能作用,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全面提升机关后勤服务保障水平。
1、公务用车运行管理日趋规范。一是大力聚焦关键环节,做到精细管车。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洗车、定点租车的“五定”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管理。二是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做到科学管车。通过北斗卫星定位、视频监控、远程管理对公务用车的里程油耗、维修保养、违章记录、运行轨迹等情况进行综合记录,实现公车管理规范化、精准化、透明化。三是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做到规范管车。积极参与《广元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与服务标准》的制定、宣传、实施工作,切实巩固车改成果、强化使用管理、优化工作流程和规范服务行为。
2、办公用房及干部周转房管理规范有序。一是全面开展办公用房摸底调查。对县城区91个单位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摸底调查,现场调查测量办公大楼46幢190层2160间58167m2,绘制楼层平面图190张,为机构改革办公用房调配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二是高效完成办公用房统筹调配。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在短时间内集中完成县监察委、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县直机关工委、县审计局、县防震减灾局、县城管局、县粮食局等单位办公用房调配工作。三是切实提升后勤服务保障水平。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模式,聘请10名专业安保人员,加强县行政中心办公大楼日常管理,切实维护良好工作秩序和办公环境。
3、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再上台阶。一是推进制度建设。制定并实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办法》。印发《剑阁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剑阁县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与县水务局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参与制定《剑阁县低碳发展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有章可循。二是营造节能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以“节能降耗,保卫蓝天”为主题的节能宣传周和以“提升气候变化意识,强化低碳行动力度”为主题的“低碳日”宣传活动。三是强化能耗统计。组织指导全县各部门、各乡镇报送能耗数据,适时汇总、分析能耗统计表,确保能耗统计真实有效。四是抓实重点工作。组织全县34家楼长单位召开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训会。组织落实全县67家单位1056人参与四川省公共机构节能网络知识竞赛答题。派出专人与县级部门、医院、学校联系,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先后6次集中检查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度。五是突出示范带动。我局与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和不懈努力,剑门关高级中学成功创建为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4、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强化领导。成立脱贫攻坚挂联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专门会议,研究各阶段重点工作,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顺利推进。二是对接到位。选派第一书记尽职履责,与村组干部和农户一道谋划产业、规划发展,协调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多次受到县“六个一”帮扶力量协调小组办公室通报表扬。三是务求实效。为挂联的非贫困村壮山村争取水利项目资金40万元,建成集中供水工程1处,解决了该村7户25人安全饮水问题;争取交通项目资金105万元,建设村组道路3公里。
5、作风建设久久为功。一是强化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深入开展作风纪律问题自查自纠、党员干部全覆盖谈心谈话、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大围歼、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等“作风纪律深化年”专项督促检查活动。二是强化组织机构建设。先后成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作风纪律深化年”行动领导小组、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党员干部利用地方特产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等组织机构。三是强化制度机制约束。印发《财务管理制度》《预算业务管理制度》、《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工作纪律制度》、《进一步强化违反工作纪律警示问责制度》等制度机制,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四是强化专项工作督查。根据县委“作风纪律深化年”行动领导小组安排部署,与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委编办等相关单位对19个单位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五是强化发现问题整改。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局班子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逐条研究剖析,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六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认真落实国有资产清查、登记、上报制度,定期进行清理盘点。
剑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738.8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56.07万元,下降25.73%。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738.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8.8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738.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59万元,占51.51%;项目支出358.26万元,占48.4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38.84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56.07万元,下降25.73%。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8.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56.07万元,下降25.73%。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8.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5.95万元,占96.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5万元,占1.84%;医疗卫生支出5.12万元,占0.69%;住房保障支出4.12万元,占0.5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38.8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715.95万元,完成预算1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3.65万元,完成预算100%。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12万元,完成预算100%。
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1.6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0.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5.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75.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88.26万元,完成预算80.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严控接待任务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二是公车改革后,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油耗管理和车辆维修审批等。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87.26万元,占99.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万元,占0.35%。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18年无人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7.26万元,完成预算80.9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100.23万元,下降25.86%。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结合省市县出台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油耗管理和车辆维修审批等。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0辆,其中:轿车30辆、越野车4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7.26万元。主要用于参加抢险救灾和处置突发事件;参加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出席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等;办理涉及国家安全、保密、机要通信等公务;政务和商务接待;前往基层开展重要调研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05万元,下降4.7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支出。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15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迎接了凉山、徐州、定西等市县机管局领导和同仁到我县交流学习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剑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见附件1。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剑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未开展项目绩效。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剑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见附件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剑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8.26万元,比2017年减少100.28万元,下降25.8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努力降低运行成本。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剑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剑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共有车辆7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7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预付及预收款项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剑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剑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内设办公室(安全管理办公室)、公务用车管理股、国有资产管理股等3个股室。
(二)机构职能。剑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承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节约资源以及交流干部周转房管理等职责。
(三)人员概况。2018年编制为17人,年末实有人数50人,其中:在职人员17人,临聘工勤人员3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剑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财政资金收入为738.84万元。预算收入完成率100%。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5.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2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支出为738.84万元。预算支出完成率10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5.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2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为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组织有关人员学习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综合评价相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财政资金的使用要有效率及效益的理念。加强业务内部控制建设,不断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预算内部管理制度。高标准做好本单位年度支出预算资金安排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基本支出和专项经费的使用。
按《预算法》和财政有关规定,职工工资等人员经费按月发放,驾驶员出车费、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等按月申报,经单位和县财政审核无误后国库中心直接支付。在支付方式上,工资、驾驶员出车费、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等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社会保险费由银行代缴支付,日常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洗车费等力争采取公务卡支付或转账支付,尽可能减少现金支出。
在执行各项资金预算中,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各级财务规定,管好、用好每笔资金。在专项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项目实施和监管,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最大可能发挥好专项资金作用;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单位内部管理,“三公”经费支出逐年递减。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规定的内容,经我单位认真自评,2018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人员和行政运行经费报送工作,预算编制准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行政运行经费与上年相比明显下降,没有产生债务。按要求及时公开预算、决算、绩效等信息。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
(二)存在问题。
部分预算资金执行进度迟缓。
(三)改进建议。
请财政根据县机关事务服务局服务的要求和实际情况,提高年初部门预算额度,将常规支出纳入年度预算。
第五部分 附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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