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大型文艺调演、文艺竞赛、大型艺术展览、重要节日和重大庆典文化活动等的策划、组织及辅导; 组织开展全区城乡多层次、多形式、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负责县、镇、村(社区)、户四级文化网络的建设与完善,开展老年、少儿艺术培训,培养、指导企业文艺骨干,不断发展壮大文艺创作、文艺演出、美术、书法、摄影等业余文艺队伍;负责抓好全区文艺专业人员和业余文艺骨干人员的艺术创作,组织参加市、全国各级艺术展演及艺术交流竞赛活动; 组织专业人员常年深入各厂矿、企事业单位、农村、学校等搞好各个艺术门类的辅导,并搞好大型文化活动的创意、排演、组织等活动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先后开展了“欢乐乡村行”、 “《直通乡镇》栏目送文化下乡”、“全县舞蹈大赛 ”、 “《中国诗词大会》走进剑门关”、 “庆祝建军90周年军民联欢文艺演出”、“公益性艺术培训汇报演出” 、“携手剑阁世纪华联超市举办包粽子”、“举办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书画摄影展”、“华侨城.剑门关蜀道半程国际马拉松”等群众文化活动。 为配合第七届蜀道文化旅游节,举办了“蜀道欢歌——四川曲艺文化惠民演出”。据统计,共组织送文化下乡101场次,其中为脱贫村送文化下乡50场次。指导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或广场活动30场次,开展大型广场文艺演出5场次,开展各类艺术展览6场次。
二、部门概况
剑阁县文化馆是剑阁县文广新局下属单位,全额预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文化馆本年收入合计145.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5.0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增加7.64万元,增长5.26%。
2017年文化馆本年支出合计145.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82万元,占68.8%;项目支出45.2万元,占31.2%;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增加7.64万元,增长5.2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5.0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64万元,增长5.2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64万元,增长5.2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9.3万元,占82.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8万元,占8.32%;医疗卫生支出6.91万元,占4.76%;住房保障支出6.74万元,占4.6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2070109: 支出决算为119.3万元,完成预算1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 支出决算为12.08万元,完成预算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变动。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1102:支出决算为6.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住房改革支出2210201:支出决算为6.74万元,完成预算16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3.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5.14万元、津贴补贴1.14万元、绩效工资27.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0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91万元、生活补助2.17万元、住房公积金6.7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万元等。
公用经费6.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9万元、印刷费0.22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35万元、差旅费0.24万元、公务接待费0.34万元、工会经费0.27万元、福利费0.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89.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4万元,占10.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送文化下乡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3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34万元,项目)。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文化馆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文化馆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文化馆共有车辆2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流动文化车、流动舞台车各一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文化馆未开展绩效自评。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文化馆未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
明确性(5分) | |||
合理性(5分)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
目标管理(5分)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
决算公开(2分)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
人才培养(5分)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2.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文化馆本部门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
可行性 | 5 | |||
(10) | 明确性 | 5 | ||
合理性 | 5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
资金使用 | 4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
完成质量 | 5 | |||
完成时效 | 5 | |||
完成成本 | 5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
总分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预付及预收款项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文化体育与传媒(207):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1.事业单位医疗(2100402):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住房公积金(22102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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