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
1.完成培训计划。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实施2018年我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开拓创新干部培训新方式,发挥党校培训干部的主阵地作用。今年预计开办精准扶贫示范培训班、“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培训班、新任领导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贫困村党员致富能手培训班、优秀人才递进班、第一书记培训班、全县村支部书记培训班、村主任培训班、大学生村干部培训班等,为我县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面小康,建设美丽乡村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保障。
2.理论研究和决策咨询。一是以课题研究为抓手,增强决策咨政功能。二是立项省委党校课题1项、县情研究中心课题2项。定期召开科研研讨会。三是对外进行理论宣讲。
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坚持党校姓党
(1)切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党校是党的思想教育阵地,党校的意识形态工作是首要工作,我们坚持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科室、部门全力协作的原则,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梳理意识形态风险点,加强风险点防控,特别是加强教学中意识形态风险点的防控工作,提高教职员工的认识,紧跟中央、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2)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深化作风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是我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校领导班子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年初就进行统筹规划,制定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党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警示教育,深化作风纪律建设,特别是加强了扶贫领域作风纪律建设,坚决杜绝扶贫领域“微腐败”现象。党校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做好信访工作。党校强化“三重一大”机制,运行好网络监督平台,严格监督考核。多次开展大讨论活动,针对“两面人”、“为官不为”、“四风”问题新表现、联系服务基层不到位的问题等开展作风纪律建设,学校建立整改台账、整改清单,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进行整改。成效明显、作风纪律得到升华。切实开展整治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等,坚持严字当头,严抓严管机关纪律作风,抓任务落实,形成积极干事创业的良好工作氛围。
(3)切实加强党性教育,“两学一做”常态化。坚持“党校姓党”的原则,切实加强党性教育和党性锻炼。学校始终把加强学员的党性教育放在突出位置,深入研究进行党性教育的规律,不断探索和开辟新的路径,适时创新教育方式方法,改革党性教育的教学内容,把党性教育融于党校教育的全过程,体现在培训和管理的各个方面,切实彰显党性教育的熔炉作用。我校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组织全校教职工多次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中心组、“三会一课”、“周三夜学”等方式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全年开展集中学习50次。通过读书班、读书日活动进行自学,使党校全体教职工在思想上补了课,精神上补了“钙”。切实提高了党校党员干部的素质,把“做合格党员”落到实处。
2.认真抓好培训科研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1)按计划完成全年培训班。按计划完成了10个培训班。举办了全市村党组织书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全县乡村振兴发展能力专题培训班、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暨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精神专题培训班、剑阁县科级主要领导干部读书班、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示范班、治蜀兴川执政骨干递进培养计划培训班等班次,加强了党员干部队伍的建设,为基层党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指导,有力推进了基层党建工作。根据县委工作,开设了“剑门关景区转岗人员培训班”,为我县 “大蜀道”生态旅游的实施创造了和谐的环境。全年共培训 1416 人,培训效果显著,得到学员及社会一致好评,满意度均达90%以上。
(2)坚持科研强校提高咨政作用。我校始终坚持树立“科研强校”理念,积极围绕当前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根据县委“大学习大套大调研”活动部署,我校切实开学习、讨论、调研活动。一是以课题研究为抓手,增强决策咨政能力;根据县委全会精神,深入调研,撰写调研文章;今年我校立项省委党校课题1个,立项市委党校课题1个,并全部完成结题。对外进行理论宣讲30次,受众近万余人。全年撰写并发表省级科研文章2篇、市级科研论文4篇。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水平
我校选派骨干教师分期分批外出学习培训,使教师解放思想,开阔眼界,拓宽知识涉猎面,着力提高教师水平。一年里,教师外出学习培训7人次,先后参加由中央党校、省、市党校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及理论研讨会。党校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开展“每周一讲”活动,通过试讲和集体备课,提高教师的上课、备课能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4.切实开展帮扶工作,助力脱贫攻坚
我校挂联帮扶义兴乡工农村、劳动村、新星社区。工农村共有贫困户89户,282人。非贫困村劳动村共有贫困户74户,235人。新星社区6户,10人。我校职工每人帮扶贫困户10-21户,今年9月进行调整,劳动村调整到其他县级部门。虽然任务重,时间紧张,但是今年来我校所有职工在领导班子的带领下认真开展帮扶工作。一是认真开展帮扶驻村工作,派三位第一书记驻村,单位帮扶干部坚持每月到村到户1-2次,全年驻村入户224人次;二是切实开展帮扶工作,做到脱贫不脱帮扶,精准帮扶措施,做到真帮扶;与贫困户“同吃同住同劳动”,对帮扶贫困户认真走访,了解生活生产情况,深受老百姓的好评。三是多次开展志愿服务和送温暖活动,我校结合贫困户实际情况和时间节点,多次开展农忙抢收、抗洪救灾、慰问孤寡贫、环境整治等党员日活动。
党校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2018年度收、支总计172.0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53万元,下降1.45%。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72.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2.0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72.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02万元,占80.23%;项目支出34万元,占19.7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2.02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53万元,下降1.45%。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53万元,下降1.45%。主要变动原因是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类)141.42万元,占82.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56万元,占9.63%;医疗卫生支出7.75万元,占4.51%;农林水支出1万元,占0.57%;住房保障支出5.29万元,占3.08%。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完成预算**%。其中: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支出决算为141.42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56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54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21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29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7.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0.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完成预算97.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接待费。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2万元,完成预算97.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08万元,增长8.51%。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接待量稍有增加。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14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02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单位)未对项目支出及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
2018年,党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3万元,比2017年减少20.43万元,下降65.36%。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相应减少。
2018年,党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党校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教育(类)…(款)…(项):2050802干部教育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
。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农林水(类)…(款)…(项):2130599反映农林水事务支出的其他扶贫支出。
13.住房保障(类)…(款)…(项):221020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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