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1月29日举行的全省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动员培训会上了解到,今年我省整合各支考核评估队伍,控制到县考核评估人员,贫困县考核由第三方机构承担,非贫困县由县际间交叉考核完成,实现一支队伍一次完成年度考核工作,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相比于去年,今年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有较大变化。首先是内容指标“瘦身”,与脱贫攻坚无关及超出“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的指标,坚决剔除或不作为硬性要求;弱化收入调查,变算收入为核收入;以考核年度脱贫人口为主要评估对象,减少对非贫困户、往年脱贫户调查样本量。
评价办法持续改进。综合评价方面,我省原来按照“四大片区”和片区外分类评价,今年根据全省脱贫攻坚进程,调整为已摘帽县、计划摘帽县、深度贫困县、贫困县、有年度减贫任务非贫困县、没有年度减贫任务非贫困县6种类型进行考核评价。
具体安排上,12月底前完成131个县现场考核评估;明年2月,对30个今年计划摘帽县一并开展成效考核和摘帽退出专项评估检查。
会议强调,考核评估工作人员,要根据实际需要配备,抽调能力强、作风正、业务熟的精兵强将参与;要详细了解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脱贫相关指标标准,实事求是评定成效;考核评估工作期间要轻车简从,严禁超规格超标准就餐住宿。
省委常委、省直机关工委书记曲木史哈,副省长尧斯丹出席会议并讲话。(记者 侯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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