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县委党校是在县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县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县委党校兼办行政学校, 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1.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的要求,尊重和研究干部成长规律和党校教育规律,针对干部成长的特点和需求,以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主课,培养忠诚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德才兼备的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
2.培训轮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培养理论干部;有计划地培训轮训正、副科级领导干部、科员、办事员、企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领导干部、宣传理论骨干、农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及县级机关和乡镇一般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学员在党校学习期间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提供培训依据。
3.按照县委要求举办进修班、培训班、专题研讨班等班次,完成副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员干部的轮训任务。各种班次的学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针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
5.围绕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研究,为县委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承担县委和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对全县重大现实问题开展理论研究,为县委决策咨询
6.承办县委、县政府及省、市委党校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完成培训计划。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实施2017年我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开拓创新干部培训新方式,发挥党校培训干部的主阵地作用。
1.切实加强党性教育。坚持党校姓党,党性教育和党性锻炼是党校教育培训的核心任务。我校按照党中央对党性教育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和新要求。始终把加强学员的党性教育放在突出位置,深入研究进行党性教育的规律,不断探索和开辟新的路径,适时创新教育方式方法,改革党性教育的教学内容,把党性教育融于党校教育的全过程,体现在培训和管理的各个方面,切实彰显党性教育的熔炉作用。
2.突出抓好干部培训。全年按计划完成了10个培训班。举办了脱贫攻坚能力提升培训班、驻村“第一书记”能力与素质提升培训班、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轮训班、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履职能力提升等培训班,为我县实施精准扶贫,建设美丽乡村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保障。举办全县新任副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全县党建专题培训班、全县优秀干部和人才递进培养第四期、第五期等培训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全覆盖培训,切实提高干部的履职能力和政治理论水平,对我县后备干部和优秀人才储备作出应尽职责。全年共培训1432人,培训效果显著,得到学员及社会一致好评,满意度均达90%以上。
3.扎实搞好教学工作。在教学内容上力求“精”。积极建立和完善以需求为导向的教学计划生成机制,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设置教学专题,优化教学内容,做到基层干部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在教学方法上求“活”。针对培训对象因材施教,采用授课式、研究式、案例式、体验式等教学方式方法。在教学质量上创“优”。通过学习培训,增强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4.着力开展科研工作。我校始终坚持树立“科研强校”理念,积极围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一把手”带头承担课题搞科研。一是以课题研究为抓手,增强决策咨政功能。今年我校立项省委党校课题1个,立项市委党校课题1个。二是定期召开科研研讨会。三是对外进行理论宣讲35次,受众达万余人。四是紧抓科研管理工作。全年已撰写并发表市级以上科研论文5篇。
5.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我选派骨干教师分期分批外出学习培训,使教师解放思想,开阔眼界,拓宽知识涉猎面,着力提高教师水平。一年里,教师外出学习培训15人次,先后参加由中央党校、省、市党校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及理论研讨会。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开展“每周一讲”、试讲和集体备课活动,要求“人人台上讲、个个台下评”。
6.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1).“两学一做”常态开展。按照县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抓好“学”这个基础,中心组专题研讨、党支部党小组集体学习等多种方式,使党员在思想上补了课,精神上补了“钙”。坚持把“做合格党员”落脚到提高觉悟、解决问题、岗位奉献上,突出了“做”这个根本。
(2).主体责任切实履行。我校坚持书记亲自抓党建,高度重视领导班子思想建设,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十九大精神学习为契机,开展大讨论5次。以合格党员标准作为行动指南,对不合格党员进行讨论;深化“三大行动”着力整治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讨论;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新时代新使命新思想新征程”学习讨论。开展“重温入党誓词”主题党日活动,书记坚持讲党课,党员谈体会。坚持“三会一课”,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常态化。
(3).党风廉政常抓不懈。我校在重大决策落实方面,重发展、重实效。采用集体决策,责任分工,职责明确,确保重大决策民主、透明、全面落实。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监督制度,确保党建工作的保障措施,加大监督力度,及时将腐败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
(4).作风建设成效明显。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持续深化“三大行动”着力整治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着力解决能力激情不足、工作作风不实、表率作用不够的问题 。坚持严字当头,严抓严管机关纪律作风,抓任务落实。教职工的精神状态更加饱满,形成了大家积极干事创业的良好工作氛围。
7.凝心聚力脱贫攻坚。我校挂联帮扶义兴乡工农村、劳动村、新星社区。工农村共有贫困户89户,282人。非贫困村劳动村共有贫困户74户,235人,今年脱贫33户。新星社区6户,10人。我校职工每人帮扶贫困户10-21户。虽然任务重,时间紧张,但是今年来我校所有职工在领导班子的带领下认真开展帮扶工作。一是认真开展驻村帮扶工作,派三位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每月轮流驻村,单位帮扶干部每月到村到户1-2次,全年驻村入户230人次;二是切实开展帮扶工作,多次“回头看”,精准识别贫困户,精准帮扶措施,做到切实帮扶;三是始终坚持群众事无小事,为保障帮扶村贫困户都能住上安全房,我校领导班子多次与帮扶村村委研究易地搬迁的规划、建设等问题,工农村易地搬迁户现已全部入住;劳动村完成易地搬迁31户,年前都能建设完工。四是多次开展志愿服务和送温暖活动,我校结合贫苦户实际情况和时间节点,多次开展农忙抢收、慰问孤寡贫、环境整治等党员日活动,全年慰问物品折合和资金共42270元。
五是认真开展与贫困户“同吃同住同劳动”活动,对帮扶贫困户认真走访,了解生活生产情况,深受老百姓的好评。六是认真开展贫困村退出验收工作,多次到村到点到户,督促环境整治入户算收入账,对贫困户实地进行认真的评估、验收等工作。圆满完成今年贫困村退出和非贫困村的贫困户脱贫任务。
二、部门概况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委党校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中国共产党剑阁县委党校本年收入合计174.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4.5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增加21.83万元,增长14.2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支出。
2017年中国共产党剑阁县委党校本年支出合计174.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55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增加21.83万元,增长14.2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4.5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83万元,增长14.2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83万元,增长14.2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144.56万元,占82.82%;社会保障和就业17.29万元,占9.90%;医疗卫生7.46万元,占4.28%;住房保障5.24万元,占3.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 2050802干部教育决算为144.56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为17.29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7.46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5.2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4.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3.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0.06万元、津贴补贴33.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2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78万元、绩效工资8.13万元、生活补助1.38万元、住房公积金5.2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92万元等。
公用经费31.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40万元、水费0.36万元、电费2.00万元、邮电费1.82万元、差旅费1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94万元、工会经费0.35万元、福利费0.99万元、其他交通费9.40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94万元,完成预算94.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4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15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94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04万元,下降4.08%。主要原因是减少接待次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0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中国共产党剑阁县委党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26万元,比2016年减少19.30万元,下降38.17%。主要原因是压缩经常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中国共产党剑阁县委党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剑阁县委党校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
明确性(5分) | |||
合理性(5分)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
目标管理(5分)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
决算公开(2分)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
人才培养(5分)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
可行性 | 5 | |||
(10) | 明确性 | 5 | ||
合理性 | 5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
资金使用 | 4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
完成质量 | 5 | |||
完成时效 | 5 | |||
完成成本 | 5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
总分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预付及预收款项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教育: 2050802干部教育指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10.社会保障和就业: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80805义务兵优待指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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