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行政审批局职能简介
1. 拟订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2. 组织县属部门统一受理,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及其他服务事项,对办理过程实施监督。
3. 会同相关部门拟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意见,清理规范县级行政审批项目,规范优化审批流程,负责并联审批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
4. 制定政务服务各项规定并组织实施,对入驻窗口单位进行考核,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
5. 拟订全县政务服务系统电子政务大厅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网上申请、网上预审、网上审批。
6. 负责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矿权)出(转)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和服务,代理政府采购业务)。
7. 受理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举报,会同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8.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剑阁县行政审批局2019年重点工作。
一是全力抓好服务内涵。不断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的进程,促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审批服务进一步融合,方便群众办事。
二是全力抓好服务体系。按照省、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要求,进一步督促乡镇、村级便民服务设施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确保脱贫验收全面达标,同时加大对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努力提升基层便民服务水平。
三是全力抓好交易管理。对标职责清单,进一步优化流程化管理,推进交易服务工作步入科学化、制度化发展轨道。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关键防控点,坚决确保廉洁不出问题。
四是全力抓好中心工作。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各项制度,全面加强从严治党,不断提升党的建设,为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属全额预算行政单位,代管事业单位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广元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剑阁分中心、剑阁县政府采购中心),该中心未独立核算。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行政审批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行政审批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3689429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79170元,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行政审批局2019年收入预算368942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89429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2019支出预算3689429元,其中:基本支出3159429元,占85.63%;项目支出530000元,占14.3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689429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79170元,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89429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75439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872元、卫生健康支出88827元、农林水支出1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78291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89429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79170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75439元,占88.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872元,占6.42%;卫生健康支出88827元,占2.41%;农林水支出10000元,占0.27%;住房保障支出78291元,占2.1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712879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56256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代管的事业单位开展全县的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综合业务的项目支出。如:政务大厅水电费、评审专家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9年预算数为236872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88827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 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脱贫攻坚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78291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59429元,其中:
人员经费268979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469638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85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5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减少5%。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剑阁县行政审批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69638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3888元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剑阁县行政审批局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剑阁县行政审批局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县行政审批局20000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代管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及代管的事业单位开展综合业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代管的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 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机关脱贫攻坚支出。
7.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表6. 2019年剑阁县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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