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6]232号)和省农业厅植物保护站《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政府购买植保病虫灾害公共服务项目和农作物重大病虫灾害监测预警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川农业植保函[2017]5号)要求文件精神和《剑阁县2017年政府购买植保病虫灾害防治公共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拟对我县汉阳、武连、东宝、柳沟、元山、白龙、禾丰、北庙、盐店、姚家、高观等乡镇(根据水稻播栽情况、病虫害发生情况、合作社服务能力调整)1.5万余亩次水稻全程绿色防控与穗期主要病虫灾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融合服务进行购买补助,现邀请有能力承担该服务的农民(植保、农机)专业合作社前来报名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剑阁县2017年政府购买植保病虫灾害防治公共服务项目
二、项目投资:
总投资75万元。
三、购买内容及补贴标准:
1、水稻重大病虫灾害全程绿色防控购买的绿色防控产品(杀虫灯、天敌昆虫、性诱装置)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亩25.00元。
2、水稻穗期主要病虫灾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作业,补贴标准每亩不高于25.00元。
四、补贴对象:
承接政府购买水稻全程绿色防控与穗期主要病虫灾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融合服务的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
五、申报条件:
1、经工商注册登记,具有对公帐户。
2、服务年限1年以上。
3、日作业能力500亩以上。
4、近三年无重大违规违纪和安全事故发生。
六、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农民(农机、植保)专业合作社,植保服务公司等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向县农业局进行申报。
2.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农机、植保)专业合作社,植保服务公司等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由县农业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邀请市县专家与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一同对服务组织提交的申报材料、投标文件在县农业局会议室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排名顺序及我县水稻播栽情况、病虫害发生情况等确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2017年政府购买植保病虫灾害防治公共服务项目的承接主体。
七、申报材料:
1、《政府购买水稻全程绿色防控与穗期主要病虫灾害统防统治融合服务》申请表1份;
2、企业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3、专(兼)职工作人员名册、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
4、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5、荣获部、省、市、县等荣誉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6、近年承接政府购买植保病虫灾害防治公共服务项目的委托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7、拟实施区域水稻全程绿色防控与穗期主要病虫灾害统防统治融合实施方案,包括拟采取的水稻全程绿色防控措施、带药移栽预防技术、拟使用的绿色防控产品种类及数量、已有高效植保机械品种及数量、水稻穗期主要病虫害防控对象及专业化统防统治药剂配方和防控资金筹措渠道及金额等;
8、与水稻种植大户、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及农户签订的《水稻全程绿色防控与穗期主要病虫灾害统防统治融合服务意向性合同》。
9、合作社作业能力证明(植保实施设备、服务队伍名册)。
10、材料书写及装订要求: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每样材料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必须左侧装订胶封并编码。
八、申报时间:
2017年5月18—22日
九、申报地点:
在县植保植检站(县农业局三楼)现场申报。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余芳
联系电话:0839-6600218
十一、邀请招标文件获取:
申报材料初审合格的服务组织项目邀请招标文件在申报地点获取。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及评审时间:
见邀请招标文件。
附: 《政府购买水稻全程绿色防控与穗期主要病虫灾害统防统治融合服务》申请表
剑阁县农业局
2017年5月16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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