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17年第25号)

发布日期:2017-12-29    浏览量:次    来源: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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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阁县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结果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2]253号)的精神,我局审计整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公告如下:

  一、 县级预算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一)财政对预算单位结余资金管理不够到位问题。

对县体育局2016年免费开放资金结余11.77万元、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经营性培训纯结余17.12万元已落实管理责任、制定了经营结余资金管理办法。

(二)财政支出下达不及时现象仍然存在问题。

2016年超时限追加预算9,809.47万元,县财政已制定财政预算追加管理制度。

  二、地税征管及经费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房管交易备案数据与地税征管数据未共享,导致纳税人普遍未申报、未及时申报契税问题。

一手房未及时申报缴纳契税房产数193套,涉及契税金额131.34万元,县地税局对未及时申报单位及个人发出催收通知,力增2017年将该部分税款及时追缴入库。

(二)契税征管措施不力,导致开发商违规代收契税并挪用税款问题。经县地税局已发出催款通知,剑阁县华宇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将税款158.51万元申报并交纳入库。  

  三、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非税收入征缴不够严格和规范问题。

县经信科局将收取捐赠款、代扣职工应缴个人所得税等收入3.81万元缴纳入库;县文广新局国有资产分成收入298.82万元未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问题没有整改;县水务局房屋租金收入4万元已上缴县财政。

(二)预算支出不严格问题。

1.无预算列支费用问题。县经信科局无预算列支临聘人员工资及保险费、“十三”规划编制、项目工作经费,合计47.36万元,县经信局已建立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制度,在以后工作中杜绝此类现象;县水务局无预算列支禾丰水库工程可研编制费、三国文化产业园龙家河段冠京闸坝工程前期工作经费、由下属单位垫支办公楼配电工程款,合计172万元,县水务局已向财政争取项目资金。

2.超预算列支费用问题。

县经信科局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会议等费10.3,1万元,另外在剑州融资担保公司列支小车费用、电话及网络费、水电费计20.49万元;县水务局机关经费超预算支出57.83万元;县文广新局机关经费超预算支出112.66万元。我局已对四单位相关责任人员提出批评,并责令在今后纠正。

  四、乡镇财政决算审计整改情况

部分乡镇项目、资金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鹤龄镇近年来实施项目新增债务173.06万元,鹤龄镇已向上级相关部门争取资金以消减债务;香沉镇实施的乘风村幸福美丽新村工程出现乳胶漆脱落、混凝土翻沙和一次性铺设厚度不够等问题,镇政府已责令施工限期改正;摇铃乡超预算支出非行政编制人员费用、三公经费等25.11万元,我局已督促在下年度厉行节约,弥补超支缺口,乡政府已上缴固定资产变价收入4.8万元。

  五、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一)扶贫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个别单位政策措施落实不够、目标任务未全面完成问题。精准识别政策落实不够到位,有58户不符合贫困人口条件,涉及乡镇已对不符合条件对象进行清理并清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扶贫小额贷款未严格执行利率政策,2016年下半年多收利息18.81万元,县信用社已将多收利息退还贫困户。

2.部分扶贫资金使用不够规范问题。城北镇村民胥勋玉、木马镇村民李华明等8户套取资金9.54万元用于家庭支出,该资金已收回,田家乡、正兴乡、凉山乡联合村、香沉镇龙台村套取县以工代赈办易地搬迁资金126.65万元主要用于村道公路工程欠款,已移交县纪委处理;吼狮、香沉等12个乡镇违规收回到户补助扶贫资金用于组道路建设等共458.20万元,已移交县纪委处理。

(二)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1.政策执行不严格问题。211户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通过虚报家庭收入等方式,违规享受住房补贴4.58万元、住房119套,县住保中心已收回住房补贴4.58万元,住房正在清退之中。

2.项目推进缓慢问题。交通局负责实施的谌家弯等三处棚户区的66套住房项目未按期开工问题,经批准,已对该项目进行调整计划,不再实施;普安镇城区闻溪路“龙海楠亭”棚户区改造项目,至2016年底仍未建成问题,至2017年11月底已全面竣工,镇政府正组织回迁户回迁;康居人家1007套公租房主体建设已完工,目前进入审计阶段;东滨人家项目236套公租房完工后已分配入住;清江河东岸项目532套住房主体已封顶。

(三)新农合基金审计整改情况

1.基金支出增长较快,累计赤字1090.30万元问题。县医保局已调整精准扶贫户入院资格审核、调整费用报销比例,力增弥补基金赤字。

2.三家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对26位病人分解住院的方式,骗取新农合基金9.04万元。已对县人民医院、木马镇卫生院、剑阁友好医院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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