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2.拟订全县交通运输管理规定,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4.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市、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征收办法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6.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7.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8.贯彻实施交通运输科技政策,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10.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完成交通固投8.1亿元,占目标任务的100%;客货运周转量同比增长12.9%,全市排名第二。
1.交通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下普快速通道第二标段洪灾修复工程、普安东门桥危桥改造工程和江口黄家沟大桥建成通车。国道108线剑门关服务区至污水处理厂公路新改建工程A合同段建成通车;B合同段正在进行路面水稳层施工,预计2017年元月底完工。国道108线清江河大桥新建工程正在进行桩基开挖和浇筑,已完成桩基浇筑28根、系梁1道、墩柱2根。广下通道兴能新材厂区至三江口段公路改建工程正在按程序有序推进。西成客运专线及剑门关站建设顺利,绵万高速公路正在开展前期招商和征地拆迁准备工作;联合梓潼县和中国物理工程研究院(九院),全力争取绵广高速复线项目南线方案。
2.加快交通民生工程建设进度。实施县乡公路提升改造项目5个55.6公里(陈江路、羊香路、公河路、姚秀路盐店至秀钟段和店白龙路),占目标任务的111.2%。完成村道窄路面加宽项目130.4公里、“四好农村路”创建111.6公里和渡口码头连接线道路硬化7.8公里。立项空白建制村通村公路、精准脱贫村联村路258.3公里,完成路面铺筑215公里,占目标任务的134.3%。剑门关二级汽车客运站新改建工程完工,87个农村客运招呼站和北庙、濛子梁、元山3个固定超限检测站建成投入使用。建成农村桥梁3座,建成渡改桥项目5个(杨村仲家河、正兴刘家河、吼狮张家拐、白龙石家河、盐店石笋渡),其中渡改人行桥2座(杨村仲家河、白龙石家河)。完成罗涂路等12条县乡道查漏补缺及下寺镇三江村等3条村道公路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补充完善了下普路、姚家农业园区、王家渡至窑沟等8个项目安保设施。
3.重大交通项目前期有序推进。国道347线厚子铺至印盒嘴公路改建工程、剑马路普安至罗家河公路改建工程和省道205、208、302线剑阁段改建工程已完成可研及项目审批,正在开展勘察设计工作;亭子口剑阁库区旅游环线公路、武连至绵万高速(国光互通)连接线项目和茶园沟旅游公路已完成可研编制,江口旅游客运码头项目正在编制可研报告,龙(王潭)江(口)快速通道完成初步路线走向方案;国道108线金牛道至双旗村精准脱贫旅游公路已完成勘察设计,正在编制相关专题报告;西成客专客运枢纽站项目初步选定建设选址,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二、部门概况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下属二级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县交通运输局本年收入合计42546.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98.09万元,占44.18%;其他收入23748.90万元,占55.82%。
2016年县交通运输局本年支出合计18798.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98万元,占1.65%;项目支出18487.11万元,占98.35%。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县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8798.09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804.55万元,增长44.6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98.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5962.86万元,增长46.4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县交通运输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98.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9万元,占0.19%;医疗卫生支出14.90万元,占0.08%;城乡社区支出1000.00万元,占5.32%;交通运输支出17515.02万元,占93.17%;住房保障支出10.19万元,占0.05%;其他支出222万元,占1.1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5.99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4.90万元,完成预算100%。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2016年决算数为100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249.90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37.4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路新建(项):2016年决算数为200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路改建(项):2016年决算数为137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路养护(项):2016年决算数为35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路和运输安全(项):2016年决算数为12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016.62万元,完成预算100%。
5.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936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0.19万元,完成预算100%。
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2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县交通运输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0.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0.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0.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0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1.46万元,下降51.7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1.46万元,下降72.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00万元,占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00万元,占6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00万元。主要用于县、乡村道公路建设规划、工程质量管理、公路建设市场监管和安全生产指导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2.0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1500人,共计支出12.0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创建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接待省市县领导、专家1.5元;接待省交通厅部省级专项补助资金检查组0.8元;接待有关市县考察学习我县“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2.5元;接待省市公路、水路交通安全工作1.2元;广元市寄递物流行政执法工作会在我县召开发生接待费2.5元;省市领导检查我县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接待费1.5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县交通运输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27万元,比2015年增加27.22万元,增长44.5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县交通运输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县交通运输局公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资金1222.00万元。项目绩效采取样本评价的方式,自评得分100分。存在的问题是施工方资料送审进度缓慢,下一步将加快工程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办理工作,同时加强已完工工程的日常养护,严格控制超重车辆通行。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部门拨入的专项资金。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保险缴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指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本建设方面的支出。
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新建(项):指新建公路支出。
1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改建(项):指公路改建支出。
1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指公路养护支出。
1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指公路和运输安全支出。
1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14.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项):指车辆购置税安排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用于农村桥梁建设的支出。……
1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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