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6日获悉,省教育厅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使用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年帮扶总人数为2万人,帮扶标准为600元/人。
通知明确帮扶对象是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重点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残疾人家庭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以及就业困难毕业生。
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要将困难就业帮扶有关政策、措施、申请条件、申报程序、认定办法等在校内公开,周知全体师生。经学校审核确定的拟帮扶名单,要通过校园网、班级工作群或电子公告板等方式予以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发放时,应一次性发放到困难毕业生本人或者经本人授权委托的银行卡上,不得发放现金。(记者 江芸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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