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新建艺术楼及校园改造提升建设项目(一期)竣工决算审计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0月27日,县审计局对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新建艺术楼及校园改造提升建设项目(一期)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新建艺术楼及校园改造提升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经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建设。县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批复财政预算评审金额为9424467.89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费333940.07元、规费254786.40元、税金856769.81元、暂列金额755719.24元)。
经公开招标确定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新建艺术楼及校园改造提升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中标单位为西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合同金额9052470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费333940.07元、规费254786.40元、税金856769.81元、暂列金额755719.24元)。
该项目送审决算9848864.71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送审9178756.00元、待摊投资送审670108.71元),审计核实完成总投资9261399.48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8705190.77元、待摊投资556208.71元),品跌审减587465.23元,综合审减率5.96%。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校教学环境,方便了学生的学习生活。但审计也发现工程结算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待摊投资中支付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的检测费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单位送审结算多计价款473565.23元。
(二)待摊投资中支付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的检测费59500元。
(三)待摊投资中违规支付室内环境净化费54400元
(四)账内漏记待摊投资2400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多计工程价款473565.23元的问题,要求据实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待摊投资中支付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的检测费59500元问题,责令剑门关高级中学校调整账务并限时收回应由施工单位西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质量检测费。待摊投资中违规支付室内环境净化费54400元,责令调整账务不应纳入项目总投资。账内漏记待摊投资24000元,责令业主单位立即补记两笔支出,确保支出的真实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剑门关高级中学校正在进行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剑门关高级中学校向社会公告。
剑阁县审计局
2020年12月29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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