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剑阁县鹤龄小学校创建于1951年,单位预算级次是一级预算单位,单位基本性质是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单位执行中小学会计制度,宗旨和业务范围:是实施义务教育教学,促进教育全面均衡发展。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 全面深入开展教育扶贫工作,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了上级安排布置的任务,顺利通过国家级扶贫检查验收工作。
2.2017年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检,高质量通过省级验收。
3. 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了100%, “三残”儿童入学率达到了100%,小学巩固率达到了100%,小学毕业率达到100%。
4. 狠抓教学常规,积极稳妥实施课程改革。
5. 创新德育工作,深化学校文化建设。
6. 加强校园安全,实施全方位无缝化安全管理,教育教学秩序稳定,有效投诉为零。
7.严格管理,规范办学,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能,促进教育事业健康、良性发展。
二、部门概况
剑阁县鹤龄小学校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剑阁县鹤龄小学校本年收入合计1351.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1.20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2016年项目结转200.00万元。
2017年剑阁县鹤龄小学校本年支出合计155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1.3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639.85万元,占10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剑阁县鹤龄小学校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351.20万元,支出总决算1551.20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277.71万元,增长25.86%。支出总计增加677.71万元,增长77.5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剑阁县鹤龄小学校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1.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77.71万元,增长25.8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剑阁县鹤龄小学校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1.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1385.47万元,占89.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03万元,占5.55%;医疗卫生支出35.45万元,占2.29%;住房保障支出29.25万元,占1.88%。其他支出15万元,占0.9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
2017年决算数为1385.47万元,完成预算100%。
(1)(2050201)学前教育支出:694.51万元;
(2)(2050202)小学教育支出:690.96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86.03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35.44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
(2210201)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29.2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剑阁县鹤龄小学校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1.2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0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3.11万元、津贴补贴38.35万元、绩效工资179.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6.0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9.8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4.32万元、生活补助146.66万元、住房公积金29.2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8万元。
公用经费110.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4.47万元、印刷费4.86万元、水费6.46万元、电费7.20万元、邮电费4.69万元、物业管理费3.85万元、差旅费9.67万元、维修(护)费9.74万元、培训费7.72万元、公务接待费0.44万元、劳务费3.88万元、工会经费1.95万元、福利费4.88万元。其他交通费0.87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剑阁县鹤龄小学校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44万元,完成预算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4万元,完成预算8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学校“三公”经费管理制度,杜绝奢侈浪费。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05万元,增加1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6万元,下降12%。减少的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学校“三公”经费管理制度,杜绝奢侈浪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4万元,占8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0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0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0.4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105人,共计支出0.4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重阳节退休教师座谈会聚餐1次47人,支出0.19万元;接待其他学校到我校开展教学教研活动8批次,共78人次,合计金额0.25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剑阁县鹤龄小学校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剑阁县鹤龄小学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剑阁县鹤龄小学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剑阁县鹤龄小学校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8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部门绩效情况中,履职成效部门特性指标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部门绩效情况中,可持续发展人才培养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优化履职成效部门特性指标管理,二是加强人才培养,促进可持续性发展。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18.5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 | ||
人才培养(5分) | 4.5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未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
可行性 | 5 | |||
(10) | 明确性 | 5 | ||
合理性 | 5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
资金使用 | 4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
完成质量 | 5 | |||
完成时效 | 5 | |||
完成成本 | 5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
总分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预付及预收款项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教育205(类)02(款)03(项):指初中教育。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11(款)02(项):指事业单位医疗。
12.住房保障221(类)02(款)01(项):指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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