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县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剑门关景区管理局,县级有关部门:
《县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剑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9月3日
县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按照国务院、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特制定本检查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督促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等各项工作全面推进,严查思想麻痹松懈、监管不力,工作落实不力、流于形式,隐患突出、查而不治,以及严打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发展。
二、检查时间
2014年9月1日—10月31日。
三、检查分组及工作内容
第一组:主要负责对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明查暗访,抽查各乡镇、单位、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组 长:陈 勇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孙元泰 县政府办主任
冯剑南 县安监局局长
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第二组:主要负责对安全生产机构、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安全生产经费的落实情况、金融、国资、移民、安全生产普法教育、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职业技能培训等行业领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组 长:侯 宏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刘来平 县监察局局长
杨光强 县人社局局长
郑东方 县扶贫移民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委编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扶贫移民局、县人社局、国资局、人行剑阁支行。
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单位:县人社局。
第三组:主要负责校车、学生安全、学校安全、医院、食品药品安全、体育场馆安全、娱乐场所、网吧、影剧院等行业领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组 长:何春蓉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伍翠蓉 县教科局局长
蒲剑秋 县卫生局局长
何志武 县文广新局党组书记
王成斌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教科局、县卫生局、县文广新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体育局。
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县教科局。
第四组:主要负责对水利、渔业船舶、畜牧食品、农业、农业机械、农用车辆及森林防火、汛期安全等行业领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组 长:周建明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 军 县水务局局长
董勇朝 县农业局局长
张永钦 县畜牧食品局局长
赵忠国 县农机局副局长
邓志文 县林业和园林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畜牧食品局、县林业和园林局、县农机局、县民政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气象局等单位
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第五组:主要负责安全应急救援管理、安全生产预案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演练、道路交通、消防、民爆炸物品、市政建设等行业领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组 长:母 东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何通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云伟 县城管局局长
王顺太 县应急办主任
成员单位:县人武部、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应急办、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公安消防大队。
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第六组:主要负责对工业园区、城镇燃气、天然气、煤矿、特种设备、电力、通讯、商贸、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工业企业等行业领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组 长:李方甫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剑平 县经信局局长
王 龙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蒲守平 县质监局局长
徐 兵 县工商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经信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煤管办、县供电公司。
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县经信局。
第七组:主要负责重点建设项目、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危化品、烟花爆竹、个体工商户、非煤矿山、环境保护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组 长:刘忠银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孙 俊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冯剑南 县安监局局长
张怀军 县环保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粮食局、县供销社。
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第八组:主要负责对建筑施工、居民小区物业安全、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地质灾害防治、旅游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组 长:张春华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晓明 县住建局局长
李 祚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母大明 县旅游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旅游局、剑门关景区管理局。
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四、工作要求
(一)此次大检查采取“企业全面自查,部门专项检查,县政府综合督查、暗访抽查”和“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务求实效。
(二)各牵头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各个专业组的大检查方案,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审定同意后,严格遵照执行,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本次大检查各组的情况汇总由牵头单位负责,并将大检查总结于11月3日前书面报送县安办。
(四)请县文广新局落实记者参加相关活动,作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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