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县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03    浏览量:次    来源: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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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县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剑门关景区管理局,县级有关部门:

《县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剑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9月3日



         县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按照国务院、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特制定本检查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督促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等各项工作全面推进,严查思想麻痹松懈、监管不力,工作落实不力、流于形式,隐患突出、查而不治,以及严打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发展。

二、检查时间

2014年9月1日—10月31日。

三、检查分组及工作内容

第一组:主要负责对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明查暗访,抽查各乡镇、单位、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组  长:陈  勇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孙元泰  县政府办主任

冯剑南  县安监局局长

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第二组:主要负责对安全生产机构、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安全生产经费的落实情况、金融、国资、移民、安全生产普法教育、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职业技能培训等行业领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组  长:侯  宏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刘来平  县监察局局长

杨光强  县人社局局长

郑东方  县扶贫移民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委编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扶贫移民局、县人社局、国资局、人行剑阁支行。

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单位:县人社局。

第三组:主要负责校车、学生安全、学校安全、医院、食品药品安全、体育场馆安全、娱乐场所、网吧、影剧院等行业领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组  长:何春蓉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伍翠蓉  县教科局局长

蒲剑秋  县卫生局局长

何志武  县文广新局党组书记

王成斌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教科局、县卫生局、县文广新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体育局。

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县教科局。

第四组:主要负责对水利、渔业船舶、畜牧食品、农业、农业机械、农用车辆及森林防火、汛期安全等行业领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组  长:周建明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  军  县水务局局长

董勇朝  县农业局局长

张永钦  县畜牧食品局局长

赵忠国  县农机局副局长

邓志文  县林业和园林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畜牧食品局、县林业和园林局、县农机局、县民政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气象局等单位

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第五组:主要负责安全应急救援管理、安全生产预案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演练、道路交通、消防、民爆炸物品、市政建设等行业领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组  长:母  东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何通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云伟  县城管局局长

王顺太  县应急办主任

成员单位:县人武部、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应急办、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公安消防大队。

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第六组:主要负责对工业园区、城镇燃气、天然气、煤矿、特种设备、电力、通讯、商贸、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工业企业等行业领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组  长:李方甫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剑平  县经信局局长

王  龙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蒲守平  县质监局局长

徐  兵  县工商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经信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煤管办、县供电公司。

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县经信局。

第七组:主要负责重点建设项目、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危化品、烟花爆竹、个体工商户、非煤矿山、环境保护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组  长:刘忠银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孙  俊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冯剑南  县安监局局长

张怀军  县环保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粮食局、县供销社。

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第八组:主要负责对建筑施工、居民小区物业安全、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地质灾害防治、旅游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组  长:张春华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晓明   县住建局局长

李  祚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母大明   县旅游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旅游局、剑门关景区管理局。

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四、工作要求

(一)此次大检查采取“企业全面自查,部门专项检查,县政府综合督查、暗访抽查”和“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务求实效。

(二)各牵头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各个专业组的大检查方案,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审定同意后,严格遵照执行,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本次大检查各组的情况汇总由牵头单位负责,并将大检查总结于11月3日前书面报送县安办。

(四)请县文广新局落实记者参加相关活动,作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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