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残联 职能简介
1、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市残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发展全县残疾人事业。
2、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3、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4、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5、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6、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管理。
7、承担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8、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9、开展对残疾人事业的县内外交流与合作。
10、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残联2019年重点工作
一、坚定政治方向,深化理想信念,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残疾人工作干部队伍
1.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引导和教育残联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自觉对标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残疾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党话、跟党走,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两个维护”的践行者。
2.深入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持“两个巩固”根本任务。进一步强化“三性”,举办系列专题培训,引导和教育干部职工加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学习,着力提升工作能力。深入开展“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教育干部职工遵章守纪从业,依法依规办事,建设善谋敬业、务实担当、创新开拓、勤政清廉的残疾人工作干部队伍。
3.全面完成乡镇残联班子换届工作,不断强化基层组织、阵地建设,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工作经费,建强专干队伍,充实村(社区)专委,构建畅通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工作对接机制,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改革,解决“中梗阻”问题。
二、坚持四个“精准”,持续深化“量服”,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
4.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始终把残疾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的着力点,把残疾群众的满意度作为工作的风向标,高质高效推动“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上新台阶。采取现场入户+网上入户+开放互动的精准调研方式,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优化工作措施,精准掌握残疾人需求。聚焦残疾人民生短板,突出量服重点项目,持续做好“一人一策”精准施策。充分调动残疾人监督的积极性,发挥直接监督、业务监督和组织监督的整体联动作用,构建“量服”精准监督机制。大力发展“机构量服”和“开放量服”,充分运用“量服”APP“智能导航”功能,不断提升“互联网+”精准管理水平。
三、整合多方资源,着力脱贫攻坚,做好行业扶贫考核和定点帮扶工作
5.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细化落实框架协议,深化各部门合作,整合社会资源,对标对表行业脱贫工作。指导县区做好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补贴发放工作;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实施好资产扶贫股权量化项目。
6.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因地制宜编制项目,争取资金、产业等支持,积极开展人员交流学习、专业人才培养、技能技术培训、“千里送温暖”等活动。
7.深研定点帮扶工作,履职尽责担当,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两扩大”,制定、完善帮扶方案,落实帮扶措施,扎实开展帮扶工作,确保帮扶村脱贫致富。
四、强化教育就业,关注托养保障,提振残疾群众脱贫奔康内生动力
8.实施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开展特校学生职业教育试点;开展残疾大学生(残疾人家庭子女)救助工作,为有需求的残疾考生提供中高考合理化便利服务。
9.鼓励和扶持残疾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家庭副业、加工业、手工业以及其它形式就近就便就业创业等,实现居家灵活就业。
10.开展残疾人双创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开展辅助性就业试点;开展就业招聘活动;组织参加省残疾人就业创业风采展。
11.开展残疾人居家托养和集中托养,依托乡镇(街道、社区)培育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依托“量服”平台,深入分析残疾人在生活、教育、就医、就业、住房等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商有关部门解决问题。
五、落实康复政策,突出康复重点,营造具有剑阁特色的康复工作新格局
12.县出台《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促进县各类康复机构融合发展。
13.加快完成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科学规划功能布局,确保健康运行。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创新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县工作,加快推进残疾人康复示范社区建设。
14.支助、扶持社会助残组织,针对视力、听力、肢残、脑瘫、智障、孤独症等残疾儿童,开展具有特色、效果明显的康复服务;做好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工作;努力完成残疾人康复目标任务。
六、注重宣传文体,加大维权力度,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15.加强残疾人证办理、管理与监督,规范办证流程,提高办证质量,为开展残疾人服务提供准确的基础依据;落实残疾人证办理补贴。
16.加大“全国助残日”等残疾人节日和广元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宣传,组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开设电视手语栏目等,形成良好的扶残助残社会氛围,提高社会对残疾群众的关注关心关爱,增强残疾群众与社会的融合程度。
17.举办广元市第二届残疾人文化艺术节,展示残疾群众的才艺和自信;选树一批残疾人自强模范典型;充分利用残疾人服务设施、康复机构、体育健身基地以及村(社区)文化设施;助推特殊教育学校开展融合教育活动,搭建舞台,充分调动残疾群众参与社会体育文化娱乐活动的积极性。
18.加大《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协调司法部门,加大残疾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工作。完善县区《残疾人信访接待工作制度》、《残疾人临时困难救助制度》等。
19.深入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燃油补贴、“温暖万家行”等工作,做好C5驾照的培训工作。加强残疾人代步车管理,协助配合相关部门整顿规范交通秩序。
20.继续推行城市无障碍建设,开展无障碍环境县村乡镇创建工作,逐步完善残疾人安全、畅通出行环境。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残联总编制8名,其中参公编制5名,事业编制2名,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7人,其中参公人员4人,事业人员2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1人。固定资产总额2.3080万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县残联机关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残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残联2019年收支总预算3740512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减少)40.48%。
(一)收入预算情况
残联2019年收入预算3740512元,其中:上年无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40512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残联2019年支出预算3740512元,其中:基本支出897312元,占24%;项目支出2843200元,占7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残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40512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5500132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40512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4690元、卫生健康支出37989元、住房保障支出32833元、农林水支出6050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残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40512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减少5500132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4690元,占81.9%;卫生健康支出37989元,占0.01%;住房保障支出32833元,占0.0036%;农林水支出605000元,占16.1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730211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96279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37989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32833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预算数为605000元,主要用于: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产业发展、扶贫工作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残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97312元,其中:
人员经费79045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0685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残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9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1.02%。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属于特殊服务车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元,用于服务车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会机关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残疾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残联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残联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97312元,比2018年预算增长58668元,增长1.0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项目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县残联有一台服务车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残联2843200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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