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民族经济开发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5〕288号)文件精神,经审查批准,龙源镇先化村通村水泥公路建设项目作为2016年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龙源镇先化村通村水泥公路建设项目
二、项目地点:先化村三组唐海生池塘处至四组何宇芝处
三、项目建设时间:2016年9月至2016年12月
四、项目资金:项目总投资57.6万元。其中:采用村民自治“一事一议”筹集资金8万元;争取“一事一议”奖补资金9.6万元;争取省民开办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项目资金40万元。
五、项目建设内容:龙源镇先化村通村水泥公路全长1.6公里,计划建设成标准水泥公路,路基宽4米,有效通行路面3.5米。
六、项目补助环节:补助资金用于该项目砼C30路面水泥、砂石的购买和基础机械设备的租赁。
七、项目责任单位:剑阁县龙源镇人民政府
特此公示
剑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6年8月8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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