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预算编制说明(以此为准)

发布日期:2019-02-20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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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剑阁县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园区的指导、督查、考核和发展总体规划、园区建设方案的设计、发展政策调研、档案的收集管理、统筹协调园区建设项目资金整合方案制定

(二)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我县现代农业园区综合建设紧紧围绕全市农业农村工作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做优农业、做靓园区、做大产业、做强龙头”的工作思路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 ,突出园区“规模化、现代化、一体化”建设重点,大力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主要建设石洞沟园区综合建设及剑江园区提升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园区办属事业单位,总编制5名,事业编制4名、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5人,事业人员4人,工勤人员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农业园区办2018年收支总预算57.1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农业局2018年收入预算57.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1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农业局2018年支出预算5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61万元,占90.37%;项目支出5.5万元,占9.6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农业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7.1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1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4万元、农林水支出46.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农业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7.1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51万元。主要是2017年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4万元,占10.9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4万元,占4%;农林水事务支出46.56万元,占81.53%;住房保障支出1.97万元,占3.4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农林水(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46.56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814.5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33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264.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财政部预算的基本工资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农业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7.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农业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单位公务用车无经费安排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农业园区办2018年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县农业园区办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县农业园区办无公务车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县园区办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5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农林水(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运行: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县现代农业园区办公室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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