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残联职能简介
1、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市残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发展全县残疾人事业。
2、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3、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4、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5、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6、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管理。
7、承担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8、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9、开展对残疾人事业的县内外交流与合作。
10、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残联2020年重点工作
一、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广大残疾人工作者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党管意识形态要求,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重要论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广大残疾人工作者的终身课题,深化“学听跟”教育活动,切实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二、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成立领导小组,统筹指导督促残联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注重在统一思想认识中统一行动,在统一行动中抓好落实,坚决履行政治职责;注重系统抓、抓系统,坚决推进群防群控;注重运用现代通信手段广宣传、快动员,坚决落实疫情防控总要求。
三、持续优化深化“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
继续落实省残联《关于优化深化“量服”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精准需求、精准施策、精准监督、精准管理,务求服务更实、数据更准。推进与有关职能部门、大数据中心的数据互通、共享,着力打造便捷、智能、共享的“量服”平台升级版。
四、助力决战脱贫攻坚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是统筹推进行业扶贫。精准实施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补贴制度,做到按月计算,按季发放,应发尽发;配合民政部门推动并落实“两项补贴”和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纳入低保、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等政策;配合教育、卫健、人社等部门,进一步落实残疾人教育、养老、医疗等基本保障和公共服务政策;配合住建部门全面完成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促进残疾人家庭危房“清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协调各部门残疾人政策落实,合力兜住残疾人民生底线。实施残疾人资产扶贫股权量化项目,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推进残疾人发展增收。二是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深化对接,积极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围绕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设施设备配套功能完善、辅具适配、人才培养、产业扶持、就业扶持、居家环境改造、助残解困等,细化落实框架协议,实施一批残疾人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项目。三是扎实开展定点帮扶。细化脱贫攻坚定点帮村结对帮扶措施,防止已脱贫帮扶对象返贫和贫困边缘户致贫,巩固脱贫攻坚帮扶成果,以扎实成效迎接国家脱贫攻坚普查。
五、加强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
贯彻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以及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全国“残疾预防日”等宣传教育活动,做好残疾预防。继续实施视力、听力言语、肢体、精神残疾、脑瘫儿童、智障儿童、孤独症儿童康复和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8个康复项目。
六、促进残疾人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一是推进残疾人教育。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残疾儿童控辍保学工作,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5%以上,开展残疾人(残疾人家庭)大学生新生救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等工作。二是进一步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培训。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政策,鼓励和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支持和鼓励残疾人从事非遗传承等文化产业创业就业;落实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奖励政策,促进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创新探索重度肢体和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和集中托养相结合的残疾人就业保障工作路径;稳步推进盲人保健按摩和医疗按摩;大力开展残疾人“双创”示范活动,巩固拓展残疾人“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加强残疾人公共就业服务,开展残疾人求职登记、职业咨询、职业评定、职业指导,举办“春风送岗”等残疾人系列就业招聘活动;鼓励支持企业和社会力量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三是加强保障性服务。实施“阳光家园” 计划,落实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配合民政部门为16周岁以上、不符合特困救助供养条件的建档立卡或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照护服务。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确保2020年有合理需求的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全覆盖。加大贫困残疾人紧急救助力度,开展“温暖万家行”活动,精准实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等项目,为残疾人提供更多保障性服务。
七、加强和改进专门协会工作,培育和发展助残社会组织
贯彻落实《中国残联关于加强和改进专门协会工作的意见》,加强对专门协会的组织领导,健全协会组织体系,改善工作条件,加强制度建设,活跃和规范协会工作。召开残联与各专门协会联席会议,培育发展枢纽型、平台性、品牌性社会组织,严格规范管理,更好发挥助残社会组织的作用。
八、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引导残疾人知法、尊法、守法、用法。
持续推进残疾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信访维稳等工作,确保残疾人利益和残疾人群体和谐稳定。发挥“12385”全国残疾人服务热线、残疾人信访网上服务平台等作用,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一)人员情况
残联总编制7名,其中参公编制5名,事业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5人,其中参公人员3人,事业人员2人,退休人员1人。固定资产总额23080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县残联机关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残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残联2020年收支总预算12207865.13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8%。(主要是社会资本回收期10年回报率6.87%)
(一)收入预算情况
残联2020年收入预算12207865.13元,其中:上年结转6097762.16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10102.91元,占100%;事业收入20000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残联2020年支出预算12007865.13元,其中:基本支出614381.82元,占9.66%;项目支出11393483.31元,占90.3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残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007865.13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169590.91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10102.91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97762.16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14425.67元、卫生健康支出46729.96元、住房保障支出22890元、农林水支出50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残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910102.97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2169590.91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55870.97元,占81.9%;卫生健康支出26342元,占1.73%;住房保障支出22890元,占0.0039%;农林水支出5000元,占0.000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468936.97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52684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26342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22890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预算数为5000元,主要用于: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产业发展、扶贫工作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预算数460000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预算数1258250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和扶贫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预算数3166000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康复机构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残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70852.97元,其中:人员经费522648.9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48204.0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残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52.63%。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9年预算下降33.33%。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属于特殊服务车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元,用于服务车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会机关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残联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残联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残联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8204.06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326459.03元,减少63.6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项目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县残联有一台服务车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残联5339250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是指残联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是指除残疾人康复、就业、体育外的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是指用于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方面的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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