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剑阁县嘉陵江江口渔港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

发布日期:2019-10-23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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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机构抽取的公告(第二次)

                   (环境影响评价类)

项目编号:HBZJ-2019-4(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剑阁县嘉陵江江口渔港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2、建设单位: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3、建设地址:剑阁县江口镇闻溪河右岸江口老场镇旧址之上

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水工建筑物100米,下河公路306米,467.3平台1120平方米,管理用房669.43平方米及配套设施。

5、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为¥904.88万元。

二、抽取要求 

1、中介类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资质要求:编制人员需具备环评工程资质。

3、服务费范围:35000元以内。(该费用包含环评编制费、监测费用)。

4、抽取方式及流程:

(1)环评中介服务机构看到发布公告后,根据实际自行确定是否参与报名;

(2)参与报名的机构在公告截止时间前签到、报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有效的报价范围内确定随机抽取单位;  

(3)正式抽取前随机选取1—3家代表检查抽取箱及号球是否完好;

(4)申请人按签到顺序随机选择号球作为备选号并由业主记录;

(5)业主随机在摇匀的号球箱内抓取3个即为下一轮选择名单;

(6)业主单位组织人员对备选的3家机构从报价、资质、综合评价等方面最终确定1家中标,并发出确认通知书签订合同。

5、中选单位在接到中选通知书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并报送有权审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

6、其它要求:编制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符合剑阁县环保局审批要求,并获得相应批复。

三、报名事项

该项目仅限剑阁县环境评估类中介服务机构备选库中机构报名参加,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中介机构参加摇号抽取报名申请书(加盖公章);

2、(1)法人代表及预留联系人本人参与报名与摇号的,提供法人及预留联系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2)法人代表及预留联系人本人不能参与报名与摇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3、报价单(注明费用组成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统一用A4纸打印(如有涂改,需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于抽取前现场报名、提交审核。

4、不提供资料、资料不齐、规定人员不到现场、规定时间不到现场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告时间

自2019年10 月 23日上网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 10月29 日 15时。

五、抽取时间

2019年10 月 29 日15

六、抽取地点

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剑阁县下寺镇龙江大道剑门大厦裙楼4楼)。

附件:1、中介机构参加摇号抽取报名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0月22日

 

附件1:

 

中介机构参加摇号抽取报名申请书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兹有(项目名称),在贵公司公开摇号选取环境评估类中介机构,我公司符合该项目的摇号选取条件,现报名参加本次摇号。

特此申请。

 

申请中介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中介机构参加摇号抽取报名申请书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兹有(项目名称),在贵公司公开摇号选取环境评估类中介机构,我公司符合该项目的摇号选取条件,现报名参加本次摇号。

特此申请。

 

申请中介机构(盖章):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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