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8-03-02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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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剑阁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局总编制186名,其中行政编制136名,参公编制40名,事业编制38名,工勤编制12名。在职人员总数169人,其中行政人员119人,参公人员35人,事业人员36人,工勤人员1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83人。固定资产总额2379.67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拟订提高全县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全县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等市场安全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风险。

(三)负责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重大产品质量事故和特种设备一般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四)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建材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违法行为;负责问题食品药品和缺陷产品召回及处置制度的贯彻落实。

(五)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六)负责全县食品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含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下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产品加工环节涉及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食品监督抽查和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参与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

(七)负责全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

(八)监督实施全县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质量管理规范;建立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参与制定我县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九)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十)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十一)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依法查处市场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十二)负责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开展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与处理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三)负责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十四)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法(价格垄断行为除外)有关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十五)依法监督管理经纪机构、经纪人及经纪活动;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

(十六)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

(十七)负责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依法保护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

(十八)负责本县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本县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九)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二十)负责全县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负责全县质量管理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二十一)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认证认可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等工作;承担全县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工业产品行政许可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对质量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二十二)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校准和比对工作,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对全县能源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十三)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贯彻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负责地方标准的统一立项、审查、编号和发布,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受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组织协调全县农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全县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保护战略。

(二十四)负责本县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二十五)负责开展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等市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各乡镇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二十六)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七)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县政府以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844.45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718.89万元增加7.3%;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844.45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718.89万元增加7.3%。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844.4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20.37万元,公用支出139.16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126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27万元,购置食品快速检验车(地方配套)。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2万元,较2017年预算不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8万元,较2017年预算不变。

剑阁县食药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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