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妇联职能简介。
1、根据党的中心任务,指导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2、调查研究我县不同地区妇女儿童的情况、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提出建议。
3、指导和推动全县农村妇女的“双学双赛”活动及城镇妇女的“巾帼建功活动”。组织、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4、指导各级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开展妇女职工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5、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议政,贯彻执行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参与制定有关规章制度,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6、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维护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7、负责机关和本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
8、承担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县委或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9、承办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县妇联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妇联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群团改革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全面推进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改革创新,团结带领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为实现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贡献巾帼智慧和力量。
妇女工作的重点任务是: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妇女需求,充分发挥妇联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深化素质提升、巾帼建功、推进依法治县、幸福家庭、巾帼维权、强基固本“五大行动”,着力把妇女工作阵地做实、品牌做优、队伍做强,努力开创妇联工作新局面。
妇女工作的总体思路是: 按照县妇联“3131”的工作思路(3指深入推进巾帼建功三大互助分会;1指全面深化“1123”广元维权模式;3指三项活动即三八节、六一节、寻找最美家庭三大活动;1指协助市妇联办好一个节庆2018中国(广元)女儿节),切实做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基层服务妇女各项工作,不断增强和保持妇联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妇联属一级预算行政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县妇联行政编制5名,工勤编制1名;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名。县妇联在职人员6人,其中行政人员5人,工勤人员1人;下属事业单位事业人员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妇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妇联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96.42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87.37元,增加10%;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和职工工资晋升。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妇联2018年收入预算96.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4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妇联2018年支出预算9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42万元,占89.62%;项目支出10万元,占10.3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妇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6.42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9.05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和职工工资晋升。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4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妇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6.4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9.05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和职工工资晋升。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35万元,占79.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8万元,占11.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6万元,占4.83%;住房保障支出3.52万元,占3.6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67.35万元,主要用于:妇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9万元,主要用于“两纲”工作经费、“三八节”、“女儿节”活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0.8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4.66万元,主要用于:妇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3.5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妇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6.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7.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9.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妇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一样。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妇联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妇联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县妇联没有安排政府采购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县妇联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妇联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支出:“三八节”、“女儿节”活动经费,“两纲”工作经费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妇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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