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总编制37名,其中行政编制19名,事业编制15名,工勤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30人,其中行政人员19人,事业人员7人,工勤人员4人;退休人员18人。固定资产总额979.75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拟订全县交通运输管理规定,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市、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征收办法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贯彻实施交通运输科技政策,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十)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409.9765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411.4289万元减0.35%;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409.9765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411.4289万元减少0.35%。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318.476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69.9607万元,公用支出450.934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91.5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12万元,较2017年预算持平未下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再下达项目争取的工作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6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保留车辆减少。
交通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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