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盘活国有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剑阁县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拟收回四川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纳入县人民政府土地储备库。
宗地位置及范围:该宗地位于下寺镇三江村盛世华城东侧。东至新建108公路旁绿化用地,南至108公路,西至盛世华城,北至龙江道路。
宗地面积:2684.5㎡(4.027亩)。
收回方式:有偿收购。
该宗土地使用权收回后,对原土地使用权人进行补偿,如有单位或个人对此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申请复查。公告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依法对该宗地实施收回储备。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赵树伟 张洪斌 电话(0839)6602978
监督电话:6601513
剑阁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7月21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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