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政协常委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9-05-31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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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政协常委会职能简介

中国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这三项主要职能体现了政协的性质和特点,是政协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的重要标志。具体介绍如下:

1、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以及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可根据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提议,举行有各党派、团体的负责人和各族各界人士的代表参加的会议,进行协商,亦可建议上列单位将有关重要问题提交协商;

2、民主监督:就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情况,对中共中央与国家领导机关制定的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3、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政协委员主要有以下职责:

1、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参加政协组织的会议和活动;

2、在政协组织的会议上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可以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通过本会会议和组织充分发表各种意见、参加讨论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重大事务;

5、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6、对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揭发、参与调查和检查;

7、在受到警告或撤销参加资格的处分时,可以请求复议。

 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实现党的第一个百年目标的收官之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是全县脱贫摘帽决胜年。县政协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共十九大、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市委七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目标,坚持县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政协履职就跟进到哪里,突出团结民主两大主题,自觉担当新时代人民政协新使命,为实现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县域经济社会现代化发展新高地的奋斗目标,集思广益,倾情履职,更好发挥思想引领、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作用,进一步开创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统揽政协工作的总纲

把坚定践行“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省市县委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委员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不断完善“双向发力”制度、程序和机制,引导广大委员和各界人士增强固守政治底线的定力,不忘初心、永跟党走,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凝聚共识、凝聚人心、凝聚力量。

(二)始终把围绕中心大局助推剑阁高质量发展作为政协履职的主攻方向

牢牢把握新时代历史方位,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目标,在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文旅兴县、统筹发展方面开展专题性调研,努力提出符合实情、反映民意、有助决策的意见建议。把脱贫摘帽助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为履职的总牵引,紧扣项目投资、产业转型升级、改革创新等大事要事和短板弱项,着眼乡村振兴、天府旅游名县创建、现代农业园区、东西部扶贫协作和“放管服”改革等工作选准课题,通过调研视察、大会发言、民主监督等形式,深入协商议政,精准建言献策,力争提供更多更优更好的“政协方案”。

(三)始终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政协履职的根本目的

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突出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民生导向,围绕脱贫摘帽、污染防治、基本公共服务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务实履职,切实做到善谋利民之策、多献利民之计、力促惠民之举,努力使广大群众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顺应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抓住社会治理创新、养老保障体系、教育质量提升、健康剑阁、安全饮水等民生领域重要问题咨政建言,协助破解民生工作难题,促进民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要聚焦剑阁本土文物保护、利用和传承,精心策划出版《化林文史资料》。

(四)始终把发挥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作为政协履职的着力点

完善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协商机制,提升例会协商的针对性、有效性。聚焦事关全局、事关发展、事关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灵活运用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形式协商讨论,形成可操作、可监督、可评价的意见建议。强化政协民主监督作用,从党政所思、群众所盼、政协所能出发,围绕全县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社会普遍关注的政风行风问题开展民主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要进一步加强与各党派团体的沟通联系,积极搭建协商平台,为他们在政协建言发声创造更好条件,着力营造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的民主氛围,努力构建多形式发声、多渠道协商的良好格局。

(五)始终把党的建设作为提升政协履职水平的根本保障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政协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建立政协党组成员联系界别、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党员委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推动政协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充分发挥政协党组在政协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从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市县有关规定,深入推进“五型机关”建设,持续改进机关作风,切实做到办文规范、办会严谨、办事周全,不断提升机关整体服务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剑阁县政协常委会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政协常委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收支总预算5912159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591215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12159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5912159元,其中:基本支出4452159元,占75.31%;项目支出1460000元,占24.6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912159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12159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3017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7848元、卫生健康支出203354元、农林水支出105000元、住房保障支出175787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912159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715675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30170元占83.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7848元占8.42%;卫生健康支出203354元占3.44%;农林水支出105000元占1.78%;住房保障支出175787元占2.9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为3575170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770000,主要用于宣传、报刊、文史资料收集、文印、培训等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政协会议(项):预算数为100000元,主要用于:县政协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委员视察(项):预算数为250000元,主要用于政协委员开展各类视察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参政议政(项):预算数为235000元,主要用于政协为参政议政进行研究、检查等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497848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203354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175787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预算数为105000元,主要用于:扶贫工作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52159元,其中: 

人员经费4002282.00 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44987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4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14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减少6000元。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安排预算,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政协常委会属于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 449877元,比2018年预算561847减少111970元,减少19.92%。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无车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县财政局要求20000.00元以上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开展综合业务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政协会议(项):指县政协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委员视察(项):指用于政协委员开展各类视察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参政议政(项):指用于政协为参政议政进行研究、检查等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单位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县政协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2019年政协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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