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名称
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项目
二、规划概况
规划年限:2012年-2020年。
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面积882.68公顷(普安工业片区规划范围面积393.42公顷,剑门工业园区规划范围面积489.26公顷)。
产业定位:普安工业园区为以农副产品加工、屠宰及食品深加工为主。剑门工业园区为以新材料、电子机电配套加工为主。
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于2013年委托编制了《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同年7月通过了四川省环保厅审查,现拟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三、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拐枣坝工业园区剑阁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13547161846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成都中环国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3栋21层2104号
联系人:司先生联系电话:15181579632
邮箱:1016678275@qq.com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附后,可直接下载后填写。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意见可通过邮件及快递等形式将填写完整的公众意见表反馈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同时本次公示后将采取公众问卷调查的形式,对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内的公众进行问卷调查。
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8月28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