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鹤鸣小学校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8-08-27    浏览量:985次    来源: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我单位有教学班6个,学生83人,教职工16人。其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是实施义务教育教学,促进教育全面均衡发展

二、部门概况

本单位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本年收入合计260.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0.2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本单位本年支出合计26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15万元,占69.6%;项目支出79.1万元,占30.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60.2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7.55万元,增加42.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增加77.55万元,增加42.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222.58万元,占8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1万元,占8.3%;医疗卫生支出8.92万元,占3.4%;住房保障支出7.14万元,占2.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205)

1)2050201:2017年决算数为4.41万元,完成预算100%。

2)2050202:2017年决算数为208.17万元,完成预算100%。

3)2050999:2017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2017年决算数为21.61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1102):2017年决算数为8.92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2017年决算数为7.1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1.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开支内容包括: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具体项目、金额。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对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43.54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学前教育(2050201):指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8.小学教育(2050202):指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9.其他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2050999):指反映教育附加安排的教育附加支出。

1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住房公积金(2210201):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一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附表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鹤鸣小学校(本级).XLS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