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总编制5名,事业编制5名。在职人员总数5人,固定资产总额27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园林绿化、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各类城市公园总规、详规、建设项目方案的初审。
(三)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项目设计方案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城市绿化管理;城市移植砍伐树木、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化用地许可;改变城市园林规划、绿化用地性质审批;城市建成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活动和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小区创建活动;负责全县园林规划设计、施工企业资质和年检查初审;负责园林监察工作;公共绿地的管理、养护。
二、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林业和园林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02.4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01.9万元增加0.49%;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同口径增加0.49%。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02.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7.8万元,公用支出44.6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大型活动接待费、省际交流合作接待费和其他需要开支的接待费标准和批次都有所下降。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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