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上午,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赵忠明诉剑阁县人民政府行政赔偿一案。剑阁县人民政府分管县长钟瑞出庭应诉。
针对原告在庭审中提出的诉讼请求,剑阁县人民政府分管县长钟瑞代表县政府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县长出庭应诉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威严,而且体现了剑阁县政府的责任和担当。
《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该县先后制定了《剑阁县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的工作规定》《剑阁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施意见》,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应诉案件范围、应诉工作职责等作出了具体规范。同时,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领导干部法治绩效考核和依法治县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确保老百姓“民告官”官司中“告官”能“见官”。
县长亲自出庭应诉,以上率下,直接倾听原告方的诉求,与原告方平等对话,不仅能增进官民之间的互动,还有利于带动政府部门积极践行法律法规要求,更能有效维护政府的公信力。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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