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碑垭乡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7-09-14    浏览量:次    来源: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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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016年是脱贫攻坚全面小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开局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第一年 ,一年来,碑垭乡人民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团结带领全乡人民,大力推进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项任务落实。

(一)集思广益、科学谋划,绘制“十三五”新蓝图。引领全乡发展,坚持把小产业做大、大产业做强,以“种养结合、以养致富”为产业发展理念;紧紧围绕脱贫致富、增收奔康为目标,加大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实施公司带大户、大户带散户的发展模式。确定了三大目标地位:1.脱贫攻坚的示范地2.新村建设的模范点3.力争成为剑南地区“三农”新典范。力争建成“四大园区”:1.脱贫新村示范区(打造小碑、松柏环形脱贫新村片)2.农村改革试验区(以农村五权改革为切入点,适应农业发展新趋势)3.高标准现代农业园区(山峰、先锋农业园区)按照“新建一批,提升一批,滚动发展,持续推进”的要求,未来五年力争把园区建成特色产业发展的样板区、农业科技成果和设备的展示区、农业经营体制创新的试验区、农业功能拓展的先行区,使园区真正成为基础设施完善、科技手段先进、产业优势明显、经济效益高、社会效益好、示范带动强的现代农业示范基地。4.乡村旅游精品区(依托绵万高速、白龙小城乡建设发展微型乡村游)。发展五大主导产业(12345产业思路):稳定发展烤烟1000亩;存出栏肉羊20000只;年均存出栏生猪30000头;种植优质核桃4000亩存出栏小家禽500000羽。

(二)配好班子,带好队伍,筑牢基层堡垒。坚持“干部大锻炼”的指导思路,充分发挥了老干部,在职干部,年轻干部干事业创事业的激情和热情。狠抓作风建设,强力推进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一是圆满完成乡村两级换届。强化纪律保障、组织保障。严格按照组织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成功召开了碑垭乡党代会、人代会,选出了新一届领导班子。二是人才队伍建设有序推进。2016年提拔重用为科级领导5人。新发展共产党员3人,其中35以下2人,入党积极分子6人。受市县表彰5人。培养发展了一批农村致富带头人、新型农村专合组织负责人。吸引了一批回乡农民工、部队退伍人员回乡创业。三是党员示范作用突显。在小碑村、松柏村建立发展了党员示范工程项目2个,建立生猪合作社1个,蔬菜种植片100亩。四是建立脱贫攻坚队伍。我乡认真开展“两学一做”活动,锤炼干部思想作风,将全乡87名乡、村、组干部按各自特长科学分配,建成了易地搬迁工作队、脱贫摘帽工作队,两支脱贫攻坚队伍。进村入户,人平联系帮助3户贫困户或易地搬迁户脱贫致富。

(三)精准施策、精准发力,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2016年完成89户262人脱贫。其中:省定目标74户,共计208人;县定目标15户,共计52人。一是坚持以点促面,带动贫困户产业发展。为推进贫困户产业发展的自主性,在有脱贫任务的三个村建立了4个产业园区:大垭村100亩烟叶园区、小碑村50亩烟叶园区、松柏村100亩果蔬套种园区,小碑村60亩蔬菜园区。通过园区建设吸引11户贫困户来园区发展产业,带动了20户贫困户的产业发展。二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脱贫致富。经过多方沟通规划,并在相关部门的大力帮扶下,规划建设小碑村道路6.5公里,为村民出行、蔬菜运输等解决了实际困难,结合易地搬迁配套项目在松柏村规划了200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对全村道路、水利、风貌进行全面整改。将极大的改变该村面貌。三是因户施策,确保脱贫成效。针对各户不同的情况,因地制宜的制定了脱贫策略,严格按照五个一批的标准要求对贫困户进行精心分类,一户一户的研究对策,对于在家的产业发展上采取技术、信息帮扶、资金援助,在外务工的主动联系劳务部门,需要医疗救助的积极协调。如大垭村1组贫困户奂光勇,正直中年因为意外导致下肢瘫痪,通过多方协调民政、残联等部门,对奂光勇进行了假肢安装手术,现在已经康复,他自己学习了木工手艺,做凳子等农具自己售卖,被市表彰为脱贫典范。四是建立专合组织。成立了小碑生猪养殖合作社、松柏润鑫生猪养殖合作社。保证了贫困户80%参与,力争年底达到100%。选派两名农业技术人员进行了种植、养殖业的技术指导,贫困户指导率达到了100%。五是发动贫困户种植萝卜60亩,接收23户精准贫困户参与,在小碑村二组建设蔬菜园区,目前前期工作已经准备完毕。政府利用扶贫资金采取双向补贴,即给领办创办的贫困户根据使用贫困户劳动力以适当补贴,又给参与务工的贫困户在正常的务工收入上予以补贴,这样既减轻了领办贫困户的劳务支出,又增加了务工贫困户的收入。六是加强居民点建设,在松柏、小碑统筹规划了4个居民点,每个点不超过10户人,统一规划房屋结构,风貌特色,以易地搬迁户为主,同步搬迁为辅,同时吸引非贫困户集中安置。共安置居民30余户。

(四)重视民生、强抓落实,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一是完成“个十百千万”五大民生工程。1.一个组脱贫。整合多方资源和项目,在保证全乡面上贫困户脱贫的基础上,2016年自加压力,精准发力保证了小碑村二组在各项指标上达到了脱贫标准。2.十公里水泥路建设。2016年我乡通过县交通局项目和其他项目整合共完成小碑村1、2、5、6组9.6公里水泥路建设,项目总投资330万元,该项目的实施彻底改变了小碑村基础设施建设,极大的方便和老百姓出行条件。3.百户民居改造。充分把准土坯房改造、易地搬迁政策,把民居改造作为脱贫攻坚的突破口。切实摸清摸准对象,坚持“五改”(改水、改厨、改室、改厕、改圈)为重点,在硬化、亮化的基础上,把绿化、净化、美化结合起来,完成108户民居改造。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5户130人,同步搬迁24户73人。住房面7659平方米,附属设施2920平方米4.千亩核桃产业。在2015年核桃产业发展基础上,通过技术培训,补苗、新栽稳定发展核桃1000亩。5.万头生猪出栏。继续稳固先锋、松柏生猪畜牧小区,积极鼓励松柏润鑫合作社、小碑丽芳合作社实现真正的运转,带动本地生猪产业。加大畜牧兽医站在防疫、技术培训方面的指导,2016年实现生猪出栏育肥猪10000头。二是新村建设步伐加快。总投资128万完成了松柏、先锋幸福美丽新村工作,其中先峰村五组采取“民办公助”模式投资83万元完成了45户,环境美化,得到了群众高度评价,松柏村投资45万元完成了18户入户路,房屋风貌改造。2016年成功申报省级四好村松柏村一个、市级四好村小碑村一个。三是水利建设成效突出。2016年我乡通过项目完成了小碑、大垭、松柏10口山坪塘整治,整治渠系7公里,全面完成89户262人脱贫人口,饮水达标认定工作,全乡45个组55口山坪塘普遍建立了用水协会。四是农业工作继续增长。2016年全年粮食总产量7232吨,增长3.2%,油料产量1633吨,增长1.8%,户用沼气建设40口全面完成,林业自用材采伐2500立方米,完成公益林10403亩数据纠编及管护工作,全年出栏商品猪18027头,出栏小家禽370096只,2016年人均纯收入达9650元,较上年增长14%。五是烤烟产业持续稳定。2016年我乡烟叶生产在经受了“6.4”强力雹灾,持续干旱天气影响,下任然完成交售商品烟1278担,产值137.2万余元,基本完成任务。

(五)完善制度,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责任传导。一是年初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总体部署。二是每季度分析碑垭乡党风廉政建设状况。三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好“监督与权力运行同步、同轨、同向”制度机制建设。(二)教育引导。一是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学习省、市、县下发的处理违规违纪人员文件,参观纪委典型案例展览,并到苍溪县陵江社区进行参观学习。二是坚持“四议两公开”、“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是组织全乡9个支部、324名党员开展“众筹”活动。在纪检监察系统开展的““‘两学一做’作表率,执纪为民建功业”演讲活动中,碑垭乡纪委获得组织奖,1人征文比赛中获得二等奖。(三)工作、任务落实的监督检查和逗硬查处。一是成立乡村两级换届工作纪律领导机构。安排乡纪委专门负责换届选举的信访维稳工作。二是开展“三级五评议”工作,去年7月开展了廉勤委评议村两委工作,12月乡纪委开展了作风效能评议工作。三是公开党务政务财务信息200余条。四是严肃办案。查处违纪违规并处理党员1名,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六)抓源头预防,重过程调解,保证全乡稳定局面。

 一是抓综治维稳。艰辛协调,艰苦下访,坚持不懈,很好的化解各类信访矛盾。主动下访统筹各方面资源很好的解决了大垭、先锋、山峰、刘家四村的历史遗留问题,保证乡村两级换届0信访、0违规。协调解决了32起到乡上访事件,民事调解案子13件。较好的解决了发展中的不稳定问题。抓安全生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管行业管安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全年共上路检查交通安全24次,联合白龙交警队联合执法检查4次,2016年我乡未发生重大和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全年共受理申报农村延席60批次,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协管员组织并组织培训2次,全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二、部门概况

剑阁县碑垭乡人民政府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碑垭乡人民政府本年收入合计432.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2.96万元,占100%。

2016年碑垭乡人民政府本年支出合计432.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07万元,占65.8%;项目支出147.89万元,占34.2%。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碑垭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32.9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3.52元,增长35.5%。(数据来源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碑垭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2.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13.52万元,增长35.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碑垭乡人民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2.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85万元,占28.4%;教育支出15.73万元,占3.6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8万元,占3.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9万元,占4.18%;医疗卫生支出9.59万元,占2.21%;城乡社区支出9.4万元,占2.17%;农林水支出237.5万元,占54.8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4.02万元,占0.93%。(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 : 2010104人大会议2016年决算数为2.55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108代表工作2016年决算数为0.2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301行政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83.9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6年决算数为28.78万元,完成预算100%,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6年决算数为0.2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2050999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5.73万元,完成预算100%。

3.文化体育与传媒:2070101行政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0%,2070109群众文化2016年决算数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2070401行政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13.38万元,完成预算100%,207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6年决算数为1.01万元,完成预算100%,2070406电影  2016年决算数为0.91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5.15元,完成预算100%,2080805义务兵优待2016年决算数为2.94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2016年决算数为7.07万元,完成预算100%,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2016年决算数为2.52万元,完成预算100%。

6.城乡社区支出:2120101行政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6.4万元,完成预算100%,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16年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2130122农业生产支持补贴2016年决算数为0.6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142农村道路建设2016年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0%,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2016年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0%,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28.94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2016年决算数为49.6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016年决算数为158.36万元,完成预算100%。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50801行政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0%。

9.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6年决算数为4.02万元,完成预算100%。

(数据来源财决08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碑垭乡人民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5.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6.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6.86万元、津贴补贴41.93万元、奖金2.9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1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07万元、生活补助108.82万元、住房公积金4.02万元。
  公用经费58.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3.5万元、印刷费0.2万元、水费0.06万元、电费1.27万元、邮电费6.32万元、差旅费1.63万元、劳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0.27万元、福利费0.67万元、其他交通费3.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5万元。

(数据来源数据来源财决08-1表,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碑垭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4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3万元,完成预算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4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0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0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3.4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1200人,共计支出3.4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检查、审计、督察等工作接待、金额3.43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碑垭乡人民政府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碑垭乡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24万元,比2015年减少8.11万元,下降12.2%。(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碑垭乡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数据来源财决CS06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碑垭乡人民政府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3个,涉及财政资金49.6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如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请将自评结果得分、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等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2010104人大会议指各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2010108代表工作指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2010301行政运行指政府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政府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纪检监察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教育:2050999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指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中的具体项目以外的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2070101行政运行指政府用于公用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及文化艺术活动行政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070109群众文化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2070401行政运行指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行政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070402   般行政管理事务指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行政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70406电影指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等方面的支出。             。

1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2080805义务兵优待指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指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13.城乡社区:2120101行政运行指城乡社区管理行政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120501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及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2130122农业生产支持补贴指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的支出;2130142农村道路建设指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指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指农业支出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15.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215080行政运行指中小企业管理行政单位  (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住房保障: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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