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剑阁经济开发区、剑门关景区管理局,县级各部门: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政府网站普查工作,扎实开展自查工作。对单位门户网站的管理和运行,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部署,分管领导抓好协调落实,着力解决网站“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突出问题,切实提高网站信息发布、互动交流、便民服务水平,提升政府网站权威性和影响力。对存在的问题网站要全面整改,彻底消除政府网站“僵尸”、“睡眠”、“开天窗”等现象,问题严重的坚决关停。
二、落实工作责任
(一)普查范围。各乡镇政府门户网站,县级各部门及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网站(党群系统各单位不包括在内)。
(二)普查方式。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详见附件2)检查网站可用性、信息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和服务实用情况等。
(三)时间要求。普查从2015年3月开始,到2015年12月结束,分统计摸底、检查整改、抽查核查、通报总结四阶段进行。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在4月10日前将承担此次普查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名单(含姓名、职务、工作电话、手机和电子邮箱)报县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股,并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完成《政府网站基本信息表》、《政府网站栏目(系统)基本信息表》填报工作;8月3日前完成《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的填报工作,并向县政府办公室报送检查整改情况。以上要求上报材料均应同时将纸质材料(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股。
三、确保普查实效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按照《通知》明确的普查范围、普查方式、普查内容和时间进度要求,扎实开展自查工作,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形成整改报告上报。各单位要以此次普查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制度规范,构建长效机制,推进网站建设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联系人:左禄琼 刘奕麟 联系电话:6600911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7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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