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证第 151072100756 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剑阁县环境监察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剑阁县环境监察大队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制度;依法对本辖区内污染环境事件和自然生态破坏事件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 |||
住 所 | 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园区 | |||
法定代表人 | 孙晓东 | |||
开办资金 | 3(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剑阁县环境保护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74.1 | 279.7 | |||
网上名称 | 剑阁县环境监察大队.公益 | 从业人数 | 16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2014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遵循合法、公正、科学的原则开展了环境监察工作。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1、开展排污申报及收费工作,2014年完成排污费申报 113家,征收排污费113家,共核定排污费征收1244160.75元。 2、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认真开展污染源现场监察工作,规范建立污染源监察档案。 3、完善信访流程,强化信访投诉处理时效性,2014年共受理“12369”举报投诉50起(其中:水污染27件、大气污染8件、噪声污染10件、固废5件); 接到信访投诉及网络舆情22件(其中:水污染13件、大气污染6件、噪声污染3件),目前已办结70件,还有2件正在办理中,受理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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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证书齐全,在有效期内。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
填表人: 刘彦均 联系电话:18398770387 报送日期:2015年03月25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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