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总编制30名,其中行政编制18名,参公编制0名,事业编制10名,工勤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29人,其中行政人员18人,参公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工勤人员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6人。固定资产总额46.1878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拟订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3.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
4.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
5.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
6.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7.负责全县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组织开展重大项目稽查;
8.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定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9.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组织编制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组织拟定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10.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
11.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
12.推进可持续发展。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低碳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
13.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规划;
14.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县招标投标工作,按照职责权限对国家、省、市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15.拟定全县能源发展战略、总体规划、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协调全县能源建设的重大问题;
16.承担县重大项目稽查办公室、县以工代赈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30.841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20.1809万元增加3.3%;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30.841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20.1809万元增加3.3%。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99.34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62.1206万元,公用支出37.2204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31.5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2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0%。
2018年发改局部门预算公开样表.xls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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