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2018年第一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报告
(2018年7月10日公告)
根据广元市审计局2018年第一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的有关要求,县审计局对剑阁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污染防治及货运物流(快递)企业退城入园等方面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
(一)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剑阁县政府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重大风险隐患,印发《剑阁县政府性债权债务管理办法》(剑府发﹝2017﹞6号),明确举借债务融资机制和举债权限,健全债务管理协调机制,建立政府性债权债务年报制度、细化违反债权债务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
(二)加大精准脱贫力度。剑阁县2018年规划脱贫村67个,其中省定脱贫村50个,县增加17个;确定预脱贫人口23450名,其中省定19562人,县增加3888人。计划实施农业产业扶贫专项、工业产业扶贫专项等30个扶贫专项,计划资金投入422373.1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8012.26万元,省级资金46661.99万元,市县资金85553.7万元,社会扶贫资金32136.37万元,其他资金26605.93万元,信贷资金173402.90万元。
(三)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力度较大。2017年,剑阁县财政共筹集和安排城镇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2091.7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安排9553.70万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680万元,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858万元。国家下达剑阁县城镇安居工程货币化安置160户任务全部完成。
(四)污染防治政策执行较好。2016年省农业厅下达剑阁县农业生态环境治理省级新村集中供气沼气项目3个,供气200户,由省级财政下达专项资金104万元,其中:白龙镇石滩村33.80万元,高观乡黄平村33.80万元,盐店镇双马村36.4万元。截止审计日共计支出103.7885万元,结余0.2115万元。2017年8月以上三个省级新村集中供气项目通过市农业局验收。
(五)货运物流(快递)企业退城入园政策执行较缓。县商务局于2017年2月27日牵头制定了《剑阁县货运物流(快递)企业退城入园推进方案》,明确了开展此项工作的基本原则、适用对象、工作目标及保障措施(组织领导、部门责任分工和保障工作)。但根据剑阁县商务局《关于货运物流(快递)企业退城入园推进工作方案的报告》反映:物流园区仓储设施建设工作年内暂不启动,剑州国际商贸物流城分两期实施,已经开始建设,预计2019年末完工并投入使用,2020年1月启动退城入园工作。
二、跟踪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杨家河水库扩建工程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资料未及时统一归集问题,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已完成统一整理,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2、关于县水务局未对全县109处入河排污口进行审批问题,目前正在整改中。
3、关于凉山乡战备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未设置完善的隔离设施问题,已实行封闭式管理,目前正在整改之中。
4、关于市级重点项目未能按期开工、已开工的部分项目施工进展缓慢问题,目前正在整改中。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部门、乡镇违规新增政府性债务。抽查发现:县交通运输局在2015年至2017年底,有10个项目违规形成新增债务11232.1万元;下寺镇人民政府2015年至2017年违规形成新增债务302.08万元。
2、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不严格,彭开树、袁建丽等8户住房保障实物配租保障对象在2017年已不再符合住房保障待遇享受条件,但未按规定及时退出。
3、已享受住房保障家庭存在多重申报申领享受住房保障待遇问题,其中羊岭镇政府将已享受易地搬迁政策的张怀帮,违规审批认定为危房改造户,涉及补助资金2万元。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