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经科信〔2015〕1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和国务院、省、市、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针对我县无证经营成品油、石油液化气的现状,统筹“打非治违”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摸清本辖区内无证经营成品油、石油液化气站(点)情况,在9月4日前上报县经济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能源股(电话0839-6601745;QQ 1742848781)。下一步我局将对你辖区内摸排出来的无证经营成品油、石油液化气站(点)的情况配合公安局、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局等部门进行全面清理取缔关闭无证经营成品油、石油液化气站(点)工作。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无证经营成品油、石油液化气站(点)的摸排工作,做到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有一处上报一处,对本辖区内有无证经营成品油、石油液化气站(点)的情况未上报的乡镇,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无证经营成品油、石油液化气站(点)调查表
剑阁县经济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
2015年8月31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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