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县委统战部是县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向上级统战部门反映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办公室工作职责:
2.负责联系全县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培养选拔代表人物.
3.负责调查研究、督促检查有关民族和宗教工作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联系好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工作.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及促进我县经济发展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
5.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配合县委组织部对全县党外干部的宏观管理、选拔任用、教育培训,并提出可行性意见建议。
6.负责贯彻执行党的对台工作方针和政策,促进与台湾的经济文化交流和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7.负责联系指导县工商联、县侨联等有关社会团体工作,各基层党委、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统一战线工作。
8.负责全县党外干部和统战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9.完成上级党委统战部门和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举办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专题宣讲和座谈研讨活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统一战线重要思想,引导广大统战成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扎实开展政治引领主题教育活动。在党外知识分子中围绕“跟党迈进新时代,同心共筑中国梦”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开展以“新时代、新阶层、新担当”为主题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题教育活动,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开展“不忘创业初心,接力改革伟业”理想信念教育活动。
2、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认真做好民族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坚决维护民族团结稳定,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进民族扶贫,发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民族困难家庭挂钩帮扶。
扎实做好宗教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加强南徐教堂的管理,引导教职人员遵纪守法,积极引导宗教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做好南徐教堂各节日前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每年的圣诞节,认真制定好保卫方案,确保宗教界人士过好宗教生活。
3、加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
紧扣“争要素、解难题、促发展”主题,深入开展中小企业调查研究,了解中小企业发展现状,广泛收集意见建议,提高问题收集的准确性、及时性和解决问题的实效性、到位率;开展“走企业、抓服务、促运行”活动,深入企业、了解发展需求,确定服务内容,指导和帮助环保、粮食种植等协会健康运行。
按照县委“513”行动的统一部署,主动担当作为,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加强企业家沟通联系,转变企业家观念,引导天雨集团、裕成电器等积极参与、对标找差,主动提供帮助,嫁接优质资源,加速企业上市步伐。
全面落实脱贫攻坚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光彩事业,组织部分企业家积极参与“千人圆梦”爱心助学行动,持续推进结对帮扶工作,
4、扎实做好港澳台海外争取人心工作
稳定壮大港澳台及海外代表人士队伍。建立完善港澳台、海外侨胞及广大侨眷的台账数据库,重点抓好新生代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的信息登记工作。继续加强与台湾中华古典诗词研究社的交流交往交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委统战部一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林水支出。县委统战部2018年收支总预算141.2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委统战部2018年收入预算141.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1.2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委统战部2018年支出预算141.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75万元,占68%;项目支出47.5万元,32占%。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统战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1.2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1.2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1万元、农林水事务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委统战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1.2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6.37万元。主要是主要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82万元占84.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0万元,占8.5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1万元,占3.47%;农林水事务0.5万元占0.03%;住房保障支出3.92万元,占3.1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72.82万元,主要用于:统战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47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各党派和台联工作经费、党外人士培训经费、非公有制经济经费、各党派联谊交友、九广合作办公室工作经费、少数民族宗教团体工作经费、等费用。
3.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2.1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4.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农林水事务(类)其他扶贫支出(款)2018预算数0.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扶贫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3.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统战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3.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委统战部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安排预算,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统战部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县委统战部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县委统战部无车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县委统战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7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六)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用于扶贫方面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县人社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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